关于山海经的三点想法 (第2/3页)
《礼记·曲礼》:“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 翻译一下,意思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无论仇人在哪里都要找到杀死他,兄弟被人杀了要随时带着兵器准备报仇,不能放下,朋友被人杀了要么你为朋友报仇,要么离开这个国家,反正不能和他同处一国。 此为礼!礼!礼!重要的事说三遍。 在法出现以前,礼就是法,礼至高无上。 无礼的文明,不叫文明,叫蛮夷。 现在看来,也是三观不正,别人杀了你的朋友,你就要去杀他,简直教坏小孩!任何个人都没有处置他人生死的权力,只有法律可以。 但这在早期华夏,乃天经地义。 如果不这么做,你在那个社会都活不下去。 所以那位朋友说对了,这是不符合现代道德的。 不过它符合古代道德,既有存在的道理。 事已至此,如果朋友们够杠精,那么可以说:“她淹死了关大海什么事?她凭什么找大海报仇?脑残?” 不不不,这恰恰是古人不脑残。 从古至今皆歌颂精卫坚韧不屈的精神,为什么?因为谁都知道……她填不了海…… 认为填海有毛病的,首先就已经认为,它真能填海了…… 但人人都知道,它填千万年,亿万年,海也不会干,可精卫却还要锲而不舍地去做。 这里体现的,又是儒家的道德标准:虽千万人吾往矣。 用近现代人萌芽的理性主义思想,采用‘淹死了关大海什么事’这种理性主义逻辑,去批判古代哲学、学术思想的儒家主张。 这个行为本身,倒是挺……嗯,无聊的。 我为何要说,这都是儒家的主张呢?因为精卫填海,是汉代人对山海经记载的艺术加工,是典型为表达一种精神而塑造的神话…… 原文《山海经·北山经》:发鸠之山,其上多柘木,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 根据我前面说过的,‘有鸟焉’三个字,作者意思就很明确了,它就是一种鸟。 前半段一直到‘名曰精卫,其鸣自詨’,这都是在描写一种鸟,按照我前面两章说过的分析方式,这是原初作者最没有问题的冷静文字。 所以问题就出在后半段,又说这种鸟是女娃了。 这里,我有多种解释,最无聊的一种,就是原初作者压根没写女娃,不然就直接从开头就写:‘有鸟焉,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化而为鸟,名曰精卫’。 然而行文不是这么写的。 如果你们把前半截去掉,就发现从炎帝到以堙于东海,这段话单独就可以存在,一点缺失感,少了什么的感觉都没有。 如果把后半截去掉,只看前面,也是毫无缺失感,跟山海经其他段落一样,只是在描写一种鸟。 对比山海经其他动物,很多也都是到‘其鸣自詨’那里,就结束了的,充其量后面还有一句‘吃起来怎么样’…… 所以这有可能,是汉代的人加上去的,儒家思想的人,借用精卫来制造了一款复仇神话。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 突出微木,对比沧海,整个精卫神话故事,又是强调精卫的怨念,又是强调精卫的弱小与坚持,这很明显就是编出来的。 以上是最无聊,最平淡,最不出奇的解释。 对此,我还有别的解释,我要反驳我自己。 疑点很简单:儒家凭什么挑选精卫来编这个神话?山海经有的是更好的对象,可以来编。 如果把后半截去掉,前半截就只是最最最最普通的一种鸟类描述,连这个鸟干什么的都没有,吃起来什么味道也没写,平庸至极,编它干嘛?很有名吗?它很有热度吗? 倘若从炎帝那句话开始都是编的,这个动机就说不通了,儒家干嘛不找个更有热度的去蹭? 除非,山海经还写了这个鸟的行为,那个衔木填海的行为,让他们觉得可以加工一下,于是就有了后世精卫填海的神话。 既如此,说明精卫衔木填海这个特征,早有记载。 也就是说,整个这段话,都可能是原初作者写的。 仔细一看,很有可能! 因为后半段,并没有发感想,并没有直接说女娃的心理,没说她是为了复仇。 这就不是个复仇故事,文里只写了:故为精卫。很快你们就会发现,这四个字真是妙哉。 那么以此为前提,我们就可以提出第二种解读。 老规矩,‘有鸟焉’,它就一定是鸟,至少是个会飞的。而不是人,是人就说是人或是神了,原初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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