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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 “有什麽不愿意,把这麽多的书整理编排好,也很有意义啊。会很有成就感吧。”忘忧朝他笑笑,“云书愿意陪我麽?” “当然。”林云书直盯著忘忧,脸上是玩笑的表情,语气却是无比认真:“可以陪在你身边,做什麽我都愿意。” 忘忧听不见声音,他是知道的,也正因如此,才敢说出来吧。 早在第一次见到少年趴在窗口对他说“我可以进来麽?”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个少年。 “这样的话,这几天我就先不来这里帮忙了。我会写一个具体的企划书,书籍的分类、排列方式、编目、管理制度等等,不简单啊~”回忆著现代图书管理,忘忧握拳:要向先进的图书馆看齐! 林云书看著一脸冲劲的少年,只是爱怜的摸摸他的头,对於那些生分的词组也见怪不怪,反正到时就会知道了。 忘忧(魂穿父子NP)第五章 “殿下啊,您要不要休息一下?”平儿拉拉正咬牙切齿的殿下,从早上起就一直是主宋了,殿下是怎麽了? 右手抓著毛笔,桌子上的纸上只写了几个大大的小篆便没有了下文。不是忘忧偷懒,只是那小篆实在是写得人发火啊。按一张纸写十个字的话,把脑里想的东西全写出来没个几百张绝对不不行。没办法,谁让他以前只会用电脑打字呢?用圆子笔都是个问题,更别说毛笔了。虽然以前的他是复制人,为了保护月清的心脏,植入了智能晶片,也算半个机器人了。 来到这里後,虽然身上没晶片,但却拥有之前的能力。这个世界是有武功这回事的,飞檐走壁,大掌一挥就把人震到心脏碎裂也存在,或许是因方磁场和元素力量的关系? 更妙的是,这里还有魔法,正确来说是异能。 据说千年之前这片大陆上除了人类之外还有一个比人类更先出现的魔族。魔族爱到神明祝福,拥有高於人类的能力。 但随著人类和魔族的融合,作为遗传能力重要载体──血液,在一次又一次的混血中减弱能力,到千年後的今天,基本上己经没有纯血纯的魔族了。不过却造成了几乎每个人都混有魔族血统的情况,於是这片大陆上大部份的人拥有强健的身体和过人的能力,即使不能操纵异能,却有过人天赋学习武功。再不济,来个长命面岁也不成问题。 要是那个男人知道了,绝对会很兴奋吧。毕竟他除了研究“月清”外,最爱的就是开发超能力。他在被创造出来时就植入了晶片,与大脑中枢相连,可以轻易的做到超越人类极限的事。 总之,作为复制人时的超人能力似乎随著他来到这个世界,但学习系统好像出了问题,像是写毛笔字这一项就让人头疼啊。 “……”一脸便秘的表情,眉心纠结,终於忍不住的忘忧突然跳起来大吼一声:“算了,到时用说的就好,反正只有自己和云书~”撇过头,是被吓呆了的平儿,拍拍的的肩,温柔笑道:“平儿,今天天气不错,要不咱们挖坑种东西?” “啊,说起来,我们种的西瓜也快熟了呢~”说起种东西,平儿十分高兴。这附近都是荒废了的,殿下说反正闲来无事於是便开始开荒种地,各种各样的东西都种了个遍。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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