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回 要人 (第1/2页)
落花谷内
锦瑟一出手便足足打了六只兔子,俩人连续吃了三天的烧兔肉。
这两天晚上,锦瑟只要一闭眼,脑中便会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在波光粼粼的溪水边,路遥在他身下脸红的样子……
只要想到他浅浅的喘息,心就随之砰然而动。
他第一次辗转反侧,整晚失眠睡不着。早知道这么难受,那天拼着和孔雀撕破脸也要捉他回来。
第三日晚饭后
锦瑟吃饱喝足,打了个哈欠,满意地躺在一边。此时他一身男儿装束,衣带系得很是随意,领口松垮地露出一片光洁的肌肤,隐约能看见隆起的肌肉线条。一头白发在脑后绾成一束,发尾如水银般笔直地倾泻下来,蜿蜒了一桌子,长长的腿踏在椅子上。
他懒懒问道,“明天咱们吃什么?”
“烧兔肉。”
“哈?又吃,能换点别的吗?”
“兔子汤。”
“……还有吗?”
“谁叫你打了那么多,不吃完要干嘛?”孔雀把洗好的碗垒成一叠,放在架上晾干。他一回头,顿时又气从中来,拔出雀屏抽了锦瑟一屁股。“给我从桌子上下来!”
“疼疼疼!”锦瑟抽了口气跳下桌子,“椅子又不能躺……”
“你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吗?在边上乖乖站一会会死啊,要躺去卧房躺着。”孔雀皱眉,拧了一把抹布开始抹桌子。
“一张桌子要擦三遍……你累不累啊。”
“你管我。”孔雀白了他一眼。
“天色这么早,这刚吃饱,我才不要去躺。”
“怎么最近都不炼丹了?”
“嗯?”锦瑟一愣,确实,最近这几天他都有点魂不守舍,心不在焉的。“不想炼……突然觉得好像没目标了。”
孔雀惊讶的抬起头,“发生什么事了?”
“石青的方子已经成功了啊,那我还炼什么。”锦瑟踱到一边,一屁股坐上灶台,眼角扫到孔雀那倒立的眉毛,又好似被烫到一样弹开。
这家伙,实在是非常不自觉。
“成功了……什么时候?”孔雀手中的抹布掉了下来。
“我上次要说,你不让我说。”锦瑟看了他一眼,“被苏盈盈劫走的那个人,就是吃了丹的南宫路遥。”
“啊?”孔雀大惊,“他没死吗?怎么可能。”
“却是非常奇怪,丹药中的毒性并没有减少也没有被压制,但是确确实实毒被解了。”锦瑟皱眉。
“有没有可能……弄错人了?毕竟长相变了这么多。”
“不可能,我细细检查过他的经脉,脸会变,奇经八脉的分布是不会变的。况且血液的味道也一样。再说,一个毫无武功的人若是进了落花谷,你又岂会不知。”
孔雀细细想来,觉得所说似乎无差错,忽然想起某事,道“糟了,他就这样落入龙女手中,恐怕凶多吉少……”
锦瑟叹了口气道,“我事后也想过,但是若那天追上去,以盈盈争强好胜的性格,搞不好当场便会拼个玉石俱焚。这样装作漠不关心,反而他才能更好的保命。”他目光一闪,“反正,我一定会拿回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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