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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很折磨人。 可是有了他,哪怕是失眠,也不怕。 第二天不会再痛苦,会有他陪我去每一个地方,我知道他会在我身后的。 我对他的依赖感来得很迅速,也很凶猛。 失眠的夜里我会做什么? 当然是抄短信,我们那时候已经很能聊,收件箱里全部是我们俩的短信。 当时iPhone4甚至还没有出来,智能机并未普及,我用的是一只白色夏普的翻盖机,内存有限,我不得不删短信。每回删短信都很难过,每一条都舍不得删,哪怕那条短信仅是一个“好”字,哪怕早已抄录到本子上,我也要盯着看很久才能狠下心来删。 抄完短信,依然睡不着。 年轻的身体也经得住熬夜,翻来覆去睡不着,我又会爬起来打开灯写博客。 现在的年轻人早不写这玩意儿,当年还很流行,我在一个叫作“不老歌”的网站上写,全部加密,谁也看不到,除了我自己。 我的双手在键盘上打字,百思不得其解地写—— 可爱? 可爱有什么用! 可爱你就亲我啊! 你都不亲我。 说什么可爱! 写完回头看看,自己脸都红。 倒也不是饥渴,我连两人到底怎么做|爱都还没搞清楚呢,也不是很感兴趣。这方面,我还没开窍。我只是很迫切地想要碰触我喜爱的人,这是那个年龄段没有任何性经验的男孩子都会有的急切吧? 本想删掉那些字,想想反正只有我自己可以看,我又留了下来。 我甚至想,我要每天记录,我要看他到底哪天才会亲亲我。 这样一写,就写了半个来月。 你们还记得我在学校晕倒的那次吗,我站在公交站台,我自觉还好,楚珩却能联想到我是如何单薄,再被风刮走的样子。 在他眼里,我仿佛城市中唯一的蒲公英,风一吹,手一碰,便散了,飘了。 也像是块天然的水晶,手一重,便要碎了。 他怕吓到我,不敢那样快地就亲我,他兴许想给我过程去适应。 那半个来月,每天在博客上写日记都很生气。 也只敢自己气一气,这样的事,好意思当面跟别人家说吗?我能跟他说,我不要这些过程吗? 当然不能了! 在后来的岁月里,有次我难过得快死了,也的确快死了。我突然想到不老歌,我也早就不写博客,什么博客大巴等出名的博客网站早关闭了。谁还写博客?文字早已全部碎片化。我半夜从病床上爬起来,找到自己许久不开机的笔记本,从浏览器的收藏夹里找到那个网址。 不老歌竟然还在,始终没关闭。 账号名和密码太好记,全部与楚珩有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的。 我立即登录进去,文字依然。 在所有人都遗忘它的岁月里,那些文字始终安安静静地坐落在那里,似乎笃定,终有一天,会有人回来看看它们。 它们不会走。 我回来了,我也看了。 我记得每一个我们的第一次,我看到我盼“亲吻”的半个多月的那些记录,眼泪啊,顿时控制不住,瞬时布满我的整张脸。 寂静的病房里,我穿着单薄的睡衣,坐在冰凉的地板上,背靠墙,抱着我的电脑哭。 抱着我的爱情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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