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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不好过,草原邻居的应对办法是到邻居家里去抢粮,不甘心被抢劫的大明自然奋起抵抗,更多的时候是到邻居家中去表示抗-议。这一点上,永乐帝做得尤为突出。 敢抢我家的粮食牲口?抢回来不说,把你家房子也烧了! 孟清和从军的目的是为实现“理想”,但实现的过程绝不包括拿着大刀在战场上与人拼命。 生命是宝贵的,一个人只有一次……好吧,算上前一世,他应该有两次。但上天应该不会再给他第三次机会。 沉甸甸的腰刀握在手里,耳边充斥着北元骑兵和守城边军的喊杀声,有一瞬间,孟清和切实的感到了恐惧。 很丢人。 事后想起,孟清和很想抱头撞墙。 即便时光回溯,他也无法欺骗自己,他的确是害怕了。 马总旗凶神恶煞的大喊着什么,孟清江和孟虎都被拦在了城墙之下,孟清和双手握着一把边军的制式腰刀,光是拔刀出鞘就费了他极大的力气,举刀的动作更是引来一阵哄笑。 旁边的几个边军都是五大三粗的威武汉子,撸起袖子,绝对的肱二头肌闪亮,肱三头肌鼓起,一点也不含糊。 孟清和就像是闯进了鸵鸟群的水鸭子,再蹦跶也及不上人家肩膀高。 “马总旗,这哪来的?”一个弓兵侧头,咧嘴,“个头怕是没我婆娘高,能杀鞑子?” 说话间,弓弦声响,飞出的箭矢狠狠扎入了一名北元骑兵的眼窝。 孟清和仍在和腰刀较劲,奈何用尽全身力气,也没办法像其他的军汉一样威武,连摆个姿势都做不到。 “你们这帮杀才!孟兄弟可是大孝之人!” 马总旗拿起一张长弓递给孟清和,三言两语的解释了他的来历,倒是让周围的军汉们对孟十二郎“肃然起敬”。 “明知道是来找死的……不容易!” “读书人的脑袋果然非比寻常!” “人才!佩服啊!” 说归说,不耽搁他们杀敌。城头箭雨纷纷,城下北元骑兵的攻势为止一滞。 双方打老了交道,连对方身上有没有虱子都一清二楚。 北元骑兵的目的不是打下卫城,仅凭这点骑兵压根办不到。没来及躲进城内的人丁,牲畜和田中早熟的作物,才是他们的主要目的。还有散布在开平卫东西两侧的瞭望墩台,那里的边军是肯定来不及撤回城内的,附近也没有砖石建造的边堡给他们充作防御。 每次鞑子犯边,这些边军几乎都是弃子。可他们仍没有一个人临阵脱逃,凭借着手中的武器,凭借着居高临下的地势,拼着以命换命,也不让鞑子再进一步。 为国而死,是他们一生的终点。 城墙上的明军能清楚看到最近的瞭望墩台上在发生些什么,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赤红着双眼,用手中的长弓,劲弩,用声嘶力竭的吼声为同袍送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戈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是汉家儿郎的战歌,流淌在大漠边塞,回响在华夏千百年的历史之中。 每一个字,每一个词,在汇聚成声音的刹那,都承载着士兵的血肉与灵魂。 孟清和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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