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经纪人_第一百六十五章 血咒之惑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六十五章 血咒之惑 (第2/3页)

去,徐四海在后面叫都没叫住,就看着这些哗啦啦的全部消失了。

    “坑爹呢,欺负人是吧。都玩凌波微步”徐四海环视四周,现在除了昏在那里的何亚轩还真没其他人陪自己玩了。

    而且跟重要的,那个何亚轩已经在迷迷糊糊的准备苏醒了。只要虚耗的幻境解除,何亚轩必然再次恢复过来,而她刚一睁开眼睛看见的不是别人,却是徐四海的时候,怎么说吧,两人眼神交汇,泛出无限光芒,然后。。。。。。。。然后没了,我要是把何亚轩和徐四海写在一起绝对让人喷死。实际上何亚轩只是呀的一声,然后赶紧的坐直了身子,却发现自己没有受到什么大的伤害,头有点晕罢了。

    “四海?你怎么在这里。我刚刚发生什么了?”

    “那个什么,你刚刚撞树上了。”

    何亚轩在努力的回想自己刚刚发生的一切,已经迷迷糊糊的记起车祸前的事情。看着眼前此景,徐四海怎么说也要送何亚轩回家了。一起打了车子,徐四海还特意将许馨洁叫过来照顾何亚轩。

    一道何亚轩家中,许馨洁就赶紧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别看着我,我只是恰好路过。”这慌撒的很没水准,不过不重要,重要的是何亚轩已经隐隐感觉到事情超出了她的想象。

    “我想你还是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吧。你最近的情绪好像很不对。”虽然知道事情的经过,徐四海还是需要何亚轩自己说出来。

    在沉默了十分钟之后,何亚轩看着许馨洁,在看着徐四海,在众人期待的眼神下,何亚轩果断起来去泡咖啡了。

    有钱人就是麻烦,那个墨迹,徐四海倒想知道何亚轩到底想抗道多久,或许真的是那种未知的威胁让这个女王也有些害怕吧。

    在那头,修罗王三人已经越追越吃力,从能看见对方的屁股到最后连人影都看不见了,这些人全部傻眼了。而实际上,在法力被禁锢的前提下,除了本身有速度特长的神仙以外,其他人的确比不上已经恢复九成的血魔。

    “这丫的跟博尔特什么关系。”夜叉王叉着腰喘着粗气。

    而牛魔王更是已经在前面累趴下了:“我就不该跟着你们追过来,我就不是擅长跑步的。”

    三人中运动之神修罗王是最好,不过他也是紧追之后也没跟上前面之人。

    已经知道对方绝非常人的三人也是彻底无奈,在追寻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他们只能返回去,至少能将瘫软在那里的虚耗和窝斗先抓起来审问再说。

    根本没想到自己能这么轻松逃脱的杨辉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血魔的速度绝对不是魔族一中速度见长的,而且他还仅仅恢复了九成,在这样的基础上,八部众两位天王加上妖界大神牛魔王都没追上自己,这。。。。。比坑爹还坑爹啊。

    杨辉的世界观完全被改变了,参天的,这尼玛不是在演戏吧,我一连魔头都排不上的小魔竟然涮了三个大神,这就好比在起点,那本扑街的连续爆了土豆、猫腻和耳根,太不可思议了,太坑爹了。。。。。等等。杨辉激动的神情仅仅维持了三秒,而三秒后,他已经隐隐感觉到事情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我已经隐匿在树上,就算我没发出任何动静,以这三位超强高手的能力不可能没有发现我的存在。更别说后来他们竟然没追上我。。。。。等等,牛魔王、夜叉王、修罗王这三人,加上还有那么一大帮显然都不是一般人物,他们竟然在徐四海身边听使唤,徐四海到底是个什么角色。。。。。。。佛祖转世?玉皇大帝投胎???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如果徐四海真的是一个凡人,他们就没必要如此的被拘束。如果他们真的被拘束,只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徐四海有克制他们的办法,所以他们被徐四海要挟,另一种就是。。。。。他们自身本来就被克制了。”

    不得不说,血魔杨辉绝对是一个聪明人,从一些蛛丝马迹中他已经能猜到一些重要的问题了。

    徐四海身边的那波人显然是被什么东西克制住了,血魔杨辉的眼中从刚刚的彷徨到重新散发出一抹亮光:“哈哈,我还以为除了神佛以外其他人重生都需要时间恢复法力,现在看来,这些在下界的神佛,他们自身的能力也多多少少需要时间才能恢复。”

    杨辉想的还算好的,实际上,徐四海身边的那些人除了身体素质和一些特殊能力超过常人以外,其他真的没有什么好炫耀的地方了。

    赶紧的回到自己的庄园,杨辉现在不得不重新部署自己的战略了。

    窝斗和虚耗已经被修罗王三人带到了学校,此三人从路上一直哆嗦道学校,那辆出租车一直呈现震动状态,不知道的还以为车子在运行过程中还在车震。

    已经从何亚轩家里回来的徐四海和众人齐齐围在那里。在众人的中间,那俩小鬼此时已经蜷缩成一团,身上都已经呈现冰状物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