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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对崔珏的不珍重无法理解也无法忘怀。 一个前一秒还对着你在笑的人,眨眼之后就已经跌落进了海里。 时隔几年,温凉现在回忆起来已经很平静,却还是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 他后来去见过崔珏的尸体,原本白白净净粉雕玉琢的人,到最后几乎都辨认不出来。 中途转了方向,温凉去路边的花店里包了一束花,往墓地过去。 崔珏,我要往下走了。 在那边记得好好生活,忘了我。 他跟崔珏的童年其实普通到没什么故事可讲,两家住得近,各自的爷爷奶奶是同一间大学的同事。温凉规矩崔珏害羞,两个人其实一直不很熟络,只是有时候对面的家长不在,温凉会领着崔珏回家呆一会儿。有时候温凉会给他读读书,但大多数时候,大家是只是各自坐着发呆而已。 只可惜流水从来无情,落花兀自有意。 等温凉去看崔珏的书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要说起来,林景酌算是那本书最早的一批读者。 他爹妈大学里经常发书店的书卡,他和他哥哥都是家门口书店的常客。 林景酌和林??棠看书一直不挑口,面非常广。是某一天林景酌随意拿的,只是因为封面的那个侧影老让他晃神,他总觉得这个人像极了前几天看的电影里的男主温凉。 拿回家之后还是他妈妈先看了,看完带着眼泪就埋怨他怎么买这么伤情的书。 林景酌一脸懵地拿了回来,自己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 崔珏的文学底子非常好,行文淡如水,里头却压着浓到化不开的情绪。 为了试戏,林景酌特地寻了半天空闲的时候,又找了一本再版的来看。 温煤球趴在林景酌的膝盖上,并不知道自己爹在干什么,只觉得自己头顶的毛一直在被他揪着。 揪来揪去,快秃了要! 它暗搓搓地伸出了指甲,刷拉一下,在林景酌的手背上瞬间拉出一条带着血印子的痕迹。 看了一半正压抑得浑身难受,沉浸在文字里皱着没有半点没察觉外头情况的林景酌被这么冷不丁一挠,吓得一个激灵。 不过与此同时,他将将陷进去的情绪也很快抽了出来。 从酒店准备的医药箱里找出了酒精棉,林景酌一边压着手上出血的地方,一边慢慢走去了窗边。 冷静下来想想,林景酌越来越有些预感。 是第一人称写的,每一章都是类似日记的形式。 “我”的生活很苍白,几乎被作者隐去了所有内容,生活里唯一的亮点是对门的另一个男孩。 他们几乎是生下来就认识,对门的男孩拥有着所有“我”所渴望的一切。那个人绮丽却冷清,持重也洒脱,美得让人一眼看到后就舍不得移开目光。 “我”满怀着渴望,可那个人却离他越来越远。 触不及,求不得。 林景酌的手指点在被风吹起的书页上,目光在求不得三个字上来来回回打转。 其实书里的描写很模糊,那个人的形象一直是不明的,身上贴满了充满着“我”主观情绪的标签。 林景酌之前没有察觉,但在再次翻开的时候几乎是第一秒就感受到了那个人切实的就是温凉。 大概是因为… 喜欢的都是温凉吧。 林景酌觉得自己的嘴里有点发苦。 这时候能说什么呢。 我俩喜欢同一个人呢。 好…好巧哦。 他摸了摸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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