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第1/3页)
ram成员们没发现自己已经被所有人厌恶,他们也根本不相信这个突然冒出的年轻女孩,能唱出什么惊人的歌曲。相比这样狼狈地被驱逐出去,他们当然更愿意参与这个在他们看来有可能获胜的赌约。 这时候酒吧高管方面传来一句话:这次允许他们唱任何歌曲,包括他们心心念念的死亡金属。 侍者好心提醒在场的客人,今天情况特殊,对这种类型音乐不适的人群可以提前退场,他们会赠送表达歉意的礼品。毕竟下一刻,他们可能就要把气氛柔和的酒吧变成嘈杂的迪厅。 不过,不管是什么位置的人,看八卦的心是一样的。侍者提醒以后不仅没有人离去,原本准备走的反而坐下来,又点了酒,饶有兴趣地准备继续观看。 ram表示要调整一下,让对方先上去唱。他们想着:好的要留到最后,才更有效果。 陆以霜想也不想地答应了。 ——早在三十年代初期,在米国摇滚就已经悄然诞生,但当时人们对它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 直到六十年代,由黑人乐团rebel演唱的风靡整个北美,才让这种充满激情与动感的音乐被人所接受。讽刺的是,这首歌没有让rebel获得任何官方承认的荣誉,而由几个白人乐队翻唱的版本,却在当年拿遍了奖项。 rebel成员的愤怒可想而知。但在那种白人打死黑人都不会坐牢的背景下,他们的愤怒完全不值钱。在这样的情绪中,后来rebel创造出了另一首歌曲:。 伪善。 陆以霜要唱的就是这一首。 她准备上去的时候,之前唱歌的两个年轻歌手忽然叫住她,绿眼睛的那个用不熟练的汉语小声问她需不需要帮忙,他们可以帮她伴奏。ram的脑残行为他们都看不过去,同样身为米国人的其中一个更是觉得无比羞耻。 陆以霜笑了笑,摇头表示不用。她想了想,指了指他手中的吉他,问可不可以借用一下。绿眼睛欣然答应。 陆以霜抱着吉他上台。钟若渔对侍者说了两句,挑了一支常驻酒吧的伴奏乐队去帮她。 吉他手上来的时候,跟陆以霜交谈了几句,露出惊讶的表情。他看到陆以霜怀里的吉他,以为她是要兼节奏吉他手,没想到她除了主唱,还要负责主音吉他手。 “你确定我来节奏,你负责主音?”他再次确认道。 正常情况下双吉他的乐队,都是主唱兼节奏吉他,扫和弦就够了。如果兼主音就要一边分心唱歌,又要弹solo,非常考验实力跟水平。这个看起来才还不到二十岁的女孩,竟然对自己有这么大的信心? 陆以霜点点头。 她在家演奏一向是一个人挑大梁,不知道其中的门道,心想这不是很正常么。 ram就在台子旁边,听到他们的对话,莎拉娜忍不住讥笑道:“天啊,她以为自己是谁?还要兼主音?她怎么不连鼓手也兼顾了呢?”ram其他成员听到这话,心照不宣地笑了起来。 底下观众不知道其中弯弯绕绕,只是看到ram的笑容,不约而同感到一丝不祥。 他们自我安慰到:无所谓,就算她唱得再差,也会是胜者。至于公平,也是要看对象的。 灯光暗了下来。 陆以霜的声音并不沙哑,也不醇厚。她不是那种低沉绵长的中音,而是清亮柔美的少女音。这种声音唱甜蜜的快歌是很占优势的,因为本身音色就很甜美。但是要唱一些有意味深长的旋律,或是厚重有力度的音乐,这样的音色就变成了短板。 但是她却有把短板变成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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