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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左手轻轻在草丛里扒拉。 啊—— 一只白色皮毛褐色眼珠子的小猫。 小猫的身子湿嗒嗒的,可怜又狼狈,它不像其他野猫那般警觉,看见个突然靠近的人类也并不逃走,只用褐色水晶一样的美丽眼珠盯着朝自己伸出手的人。陈乐乐小心地用食指碰了下它的脊背,它小声地咪了一声,往后缩了缩,这才被陈乐乐发现它的前爪有血迹。看颜色是血,不是湿了的泥土沾到上面去的吧? 陈乐乐把紫菜包饭揣进衣兜,用肩膀夹着伞柄,双手把猫咪抱了出来。猫微微挣扎了下,很快就在陈乐乐怀里安静下来了。 回到家,妈妈说:“赶紧来吃饭,今天怎么晚回来了?” “因为……雨……”绞尽脑汁。 “乐乐,站住。” “什,什么啊?”背对着妈妈不敢转身。 “转过来。你藏了什么在衣服里?” 他慢吞吞地转过去,手按不住了,一只小猫脑袋从他的外套领口冒出来,东张西望。 妈妈哭笑不得:“你在哪儿弄来只猫?” “路边……它受伤了。”心虚地不敢抬头,他知道妈妈不喜欢猫。意外的是,在爸爸支持下,妈妈同意了把猫留下来,但猫一治好就要把它送走。 那天起陈乐乐就特别爱呆在家里,他用零用钱买了很多猫粮和各种猫玩具,每天逗逗猫,喂喂猫食,换换猫砂,就又是一天。有时候他困了,没劲儿跟猫玩,但又想跟猫呆在一起,就睡在门边,用身体挡住门——他的猫特别聪明,已经学会了如何拧开门把——醒来的时候,猫或者蜷缩在他身边睡着,或者在他床底放书的箱子里,他看着猫总会东想西想,希望它快点儿好起来,又不希望它好那么快。 陈乐乐不记得把猫送走的那天他是什么心情了,当时他还在上学,等他兴冲冲回家,猫已经不见了。他刚买的一个小铃铛还放在衣兜里,他急急在屋里四处寻找,铃铛跟着发出阵阵清脆声响。他没跟妈妈发脾气,他只是在想,明明妈妈这些天看起来并不排斥猫,为什么还是能那么干脆地把它带走? 这只猫是他人生中一个意外,来去匆匆,给过他快乐,后来给他挂念,但日子一天天流逝,那只猫在他脑里的印象就越来越模糊。直到后来他上了大学,在出租屋又遇到了一只有纯白皮毛褐色眼珠的猫,他才慢慢记起好几年前,他似乎曾养过那么一只外形与之相似的小猫。 等陈乐乐想起完整的细节,他已经不是一个人住在那出租屋里了,某日他无意中向同居人说起小猫的故事,又提及那只最近没再出现的白猫,同居人耐心听完,在他唇上印上一吻,莫名其妙地问了句:“你喜欢它们吗?” “喜欢啊,怎么了?” “它们也喜欢你。” 第四十六章 最后一章架空的短篇~~~后面的章节就是正文番外啦。 <<<<<<<<<<<<<<<<<< 末班车 晚上10点10分,因老师临放学前才布置的任务耽搁了的陈乐乐匆忙从校门口出来,刚好看到一辆公交车从远处驶近。他的学校位置偏僻,只有一路公交经过,如果最后一辆车走了,他就只能走路回家了。 他连忙跑到站牌对外的马路边对车用力挥手,生怕司机因为天太黑看不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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