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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只,趴在垫子上,两眼乌溜溜地注视着前方。毛发很长,扎成两个小辫,还戴了只粉红色蝴蝶结。 俨然是个骄傲的小公主。 “还真养了狗?”杨夕宁一看就爱上了,惊喜地问:“这是什么狗,叫什么名字?” “马尔济斯,叫莎莎。” 虽然大男人把狗打扮成这样挺违和的,但是……一人一狗都挺骄傲。 没毛病! 杨夕宁看了好几眼,“真漂亮,它乖不乖?” “还行,挺乖的,”顾景年收回手机,又点几下,“还有只更漂亮的,但是不太乖,爱咬人。” 杨夕宁凑过去,里面赫然是她的样貌——脸颊细腻若白玉,眸光闪耀如夜星,双唇柔嫩像花瓣——整个人艳丽得让她诧异。 愣了会儿才反应过来,顾景年是把相机设置成自拍让她瞧。 杨夕宁别过脸,气呼呼地说:“你讨厌!” “宁宁别生气,”顾景年微笑着捧起她的脸,头一寸寸低下来,小心翼翼地在她额头浅浅一吻,声音如呢喃似低语,响在她耳边,“宁宁,你不用在意曾经在帝豪工作过,这没什么,我早就知道。” 杨夕宁呆住,脸色变了几变,“你怎么会知道?” “因为我在那里见过你。” 怎么可能? 杨夕宁平常素面朝天,但在帝豪时总要化浓妆,深色的眼影大红的唇膏,妆容夸张得连她自己都认不出来。 帝豪的陪唱公主,甚至芳姐都没有看到过她的素颜,也不知道她的身份。 顾景年又怎会知道。 杨夕宁颤着声问:“你什么时候见到我的?” 顾景年拂着她的头发,毫不犹豫地回答:“6月15号,是个星期五。”。 高考过后的第一个周末。 杨夕宁在一楼大包服务,接待的是一群刚高考完的学生。 因为学生醉酒,她在大包里忙碌了整个晚上,连出租屋都没回,更不可能见到他。 再说,按顾景年的相貌跟衣着,不管走到哪里,他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如果真见到,不可能一点印象都没有。 顾景年看出她的狐疑,轻叹声,徐徐开口,“在洗手间,你跟两个女孩子挡在门口,我进不去就站在外面等……你说爱一个人没有错,也没什么难为情的,想哭就哭出来。可能现在觉得难受,可能过段时间,比如一年或者半年,你会觉得现在的这点痛苦都不算什么……” 杨夕宁明白了。 女孩子表白失败之后,醉酒吐在身上。 大包里没有洗手间,她跟另外一个女生陪她去走廊上的洗手间清理。 女孩子太伤心,蹲在地上哭闹,她们两人不得不一边清理一边帮她开解。 竟然没有察觉堵住了门。 可当时她也化了浓妆,顾景年是怎么认出她的?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非全职,更新时间取决于白天工作忙不忙,临近年底,更新可能不稳定,请见谅! ☆、想歪 俗话说,一个谎言需要用一百个谎言来弥补。 顾景年现在就深切地体会到了这种感受, 他本不打算提这事的, 但不想杨夕宁因此而困扰。 今天晚上杨夕宁一再重复这件事,就表明了她的在意。 一个普通男人对妻子或者女朋友曾经做过陪唱小姐还是挺介怀的, 哪怕她本人干干净净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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