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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呆子,玩起来真是一点儿意思也没有。 我的余光看到他桌子上放了一本不像是课本的书,忍不住伸出手把它拿了过来,他也并没有拦。 是一本古代诗词集,已经有些旧了,我翻开封面,第二页写着三个字。 常轩峰。 这个人字不好,写出来歪歪扭扭的,一点儿也没有工整的样子,我没见过叫这个名字的人,兴许是孙哲以前的朋友,不是我们班的。 最近我们学了一点儿宋词,其实我对这个也挺感兴趣,不过闻孟凉对这个的兴趣肯定比我大。 我比较喜欢他们写的词,很有味道,跟现代人的语言有很大的不同,这也许就是老师说的意蕴吧,我不太懂这些。 正准备往后翻,我看到了他的名字下面,书页右下角的地方,有一行小字。 南唐李煜,V587,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我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才弄明白,这个V587应该就是威武霸气的意思。 忍不住笑起来,看来,这个书的主人很喜欢李煜的样子。 我也挺欣赏他写的词的,头一次接触比较早了,还是小学的时候,开学没课本,语文老师就写了李煜的相见欢在黑板上,给我们讲,那时候小,什么也不懂。 后来高中又学了一遍,才隐隐约约想起来小时候那点儿记忆。有一种时空错乱的荒谬感。 我翻开来看了几页,老师从另一边走下来。 我把书收起来,轻声跟孙哲说“把这书借给我看看。” 他皱起眉头,说“这不是我的书,他不喜欢把书借给别人。” 我有点儿愣,话说不就是一本书吗,至于?孙哲看我脸色不对,挣扎了一下,又点点头。 说道“行,不过你别把书弄烂了就行,到时候我不好交待。” 下课后我又问了一下,得知这个常轩峰是他原先没分班的时候认识的同学,人挺好,就是有个怪癖,不爱借书给别人看,他总觉得别人不珍惜书。 我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书带回去,也可以让闻孟凉看看,他比我喜欢这些东西,我记得他的书架上也没有这个,兴许带回去了他会很高兴也说不定。 我还有不到半年就高三了,班主任整天在说高二时多么多么的重要,是高中最重要的一年,要好好学习什么的。 这话我上高一的时候也听过,八成他到了高三又要说高三是最重要的一年,反正每时每刻都得好好学习。 四月份,又到了我的生日,这天正好是周六,我们也过星期,我妈打了电话说让我回家,好好庆祝一番。 她说的庆祝大概就是买只鸡买点儿肉做顿好的,我长这么大也没吃过一块属于自己的生日蛋糕,我们那儿的人没有这个意识,蛋糕在生日的时候是可有可无的。 我本来想着,上次刚回去过,这次就不回去了,我妈提出来,我也不想让她失望,就答应了,临走时跟闻孟凉说让他好好呆着,不要乱跑,就走了。 上次他一个人出去,被一群小孩儿欺负,偷偷在他背后骂他,若不是让我撞见了,骂他们一顿,闻孟凉也不知道得受多大的委屈。 哎,其实也不是,小孩儿跟在他身后骂他哑巴,他根本就不知道的。 周五那天晚上,我坐在电脑前看,手机看着虽然方便,但是有点儿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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