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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引起大家的关注,所以没有用另一只脚去营救,也不敢用上全力。 仔细看我对面两个人的表情,感觉并没有什么异常,宝拿着汤匙在温柔地问安安是要肉还是蔬菜,罗遥则是在与大毅聊着忘了吧要开分店的事儿。 罗遥问大毅,这回的酒吧打算叫啥名?是不是要叫“散了吧”?哪知大毅还没回应,小米已经首先不乐意地“切”了一声,说,得了吧,他要再敢取这么不吉利的名字,我就和他分居。 一句话说得大家都喷笑出声,大毅更是攥着小米的手,喜欢得不行,连声说道:“还是我老婆最有才,‘得了吧’这个名字取得好。” 听说当年小米远走美国的时候,是因为家人从中作梗,与大毅之间产生了误会,以至那时他对大毅撂下狠话,说再也不回来了,搞得大毅是想死的心都有,后来大毅开了个酒吧,希望能用忙碌来让自己忘记小米……所以直到现在,小米对忘了吧这个名字是大毅取来忘记自己的这一事件还是耿耿于怀的。 大家笑闹了好一阵子,只有我脸上的神经却怎么也牵扯不出自然状态。 脚面子被人压得死死的,虽然对方已经不再用力,只是控制住我不要乱动而已,但我还是非常好奇压着我的人是谁? 于是就这样僵持了一会儿,我终于忍不住地制造了一个拣勺子的机会,结果,就在我以一条腿支撑着身体费力地蹲下来的时候,却感觉我的脚以更快地速度又重获了自由。 在我拿起勺子,撩开桌布往里看的同时,罗遥站了起来,说是要去冰箱那里为大家拿冰啤酒,所以此刻在桌子底下安安静静地摆放着的那两条长腿是宝的。 但是宝的表情依旧是那么自然,于是我断定,刚刚压着我不放的人应该是罗遥。 晚饭结束之后,我特地拉了罗遥陪我一起收拾碗筷,厨房里,我小声地对他说:“你别老跟宝较劲了,行不?”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跟他过不去了?”罗遥颇不以为意地反问。 “我两只眼睛都看到了。”我肯定地说,并强调着指出:“你不但跟他抢一根菠菜叶儿,而且还拐着弯儿地说他用情不专。” 罗遥挑眉:“因为安安说她跟方亦冉在一起已经五年了,所以我才会对安安说,搞艺术的人大多数都是浪漫不羁、不太长情的,像方亦冉这样专一的实在是难能可贵,我是在夸你的宝呢?这样也不行?” 我不说话,只是看着他,于是他只好耸了耸肩,道:“好吧,我明白了,不行。”然后他又略带孩子气地凑近我,说:“不过你的宝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虽然那根菠菜叶被我抢过来了,可是后来的螃蟹腿归了他,而且他还拐了一个比我的更大的弯儿说我多管闲事来着……” 唉,我抚额,打断他的话,道:“我知道你想帮我,但是,真的谢谢,我希望我和宝的事由我们自己来解决。” “好吧。”罗遥说。 “哎,”我忽然想起,说:“你刚才可够狠的啊,我就是想用腿碰碰你,让你别跟宝置气了,你可倒好,踩住我的脚硬是不放了,你就不嫌硌啊?” “谁?我踩你?做梦呢吧?”罗遥说:“这几天我被我爸抓去熟悉公司运作环境,整天正儿八经地坐那儿开会开得我的腿都僵了,所以现在我吃饭的时候,都习惯将腿轮番盘起来垫在屁股底下压一压,当是做做瑜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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