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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疾  正文  第三十四章 修仙 (6)

    章节字数:2146

    第二天一早,永琛带上自家酿的酒,踏上从某个角落里找出来的圆盘,直直往小竹峰飞去。经过一个晚上的苦思冥想,他终于决定好在寒凛金丹前要和他打好关系,多露面,帮助他缓解和古华真人的感情——握拳,还有这么长的一段时间,他一定可以的!

    快飞到小竹峰时,永琛远远就瞧见一个白衣的身影正在那里练剑。他停下圆盘,仔细观察之下,发现寒凛正在一板一眼地重复着剑诀的“砍”字决。看着他认真的模样,永琛想起自己当初练习鞭法的懒散,心里一阵羞愧,决心日后好好练习,却是转身往山下飞去,不打断寒凛的练习。

    寒凛依然一招一划地练习着,宛若刚进入修行的初学者,豆大的汗珠沿着他的脖颈流下,渗入衣服。

    永琛在古华真人居住的小屋外面停了下来,仔细打量了自己一遍,确确实实没有发现着装有什么缺陷——他今天用一条红色的发带斜斜地绑起头发,让它自然垂落在胸前,而一身淡黄色的劲装衬得他英姿飒爽,他惯使的长鞭缠绕在腹部,闪耀着特属于金属的冷光。

    很好,永琛深呼吸一口气,控制着圆盘飞向古华真人的居所,在前方下地。他还不能准确控制圆盘的方向,特别是下去的时候,单纯的静止或者飞快地飞着反而更容易控制。完美地接近小屋,完美地跳下而没有拐到脚,完美地收起圆盘,永琛满意得悄悄给自己个大拇指,随后打出一道气息——这是沐慈白教给他的,类似于“按门铃”的法术。

    小屋里传来一阵声音,“谁呀?”

    欧漏,他应该在打出气息的同时就报上自己的姓名的,永琛懊恼自己慢了一步,担心会不会给古华真人留下不好印象,一边回答道,“前辈有礼。小子正是青炎峰漆怜夏。有事来请教前辈。”

    如果永琛知道古华真人对他的印象早就降落到谷底,如果永琛知道此刻的古华真人正在腹诽为什么这魔头还会出现,他也许就不会在古华真人开门的那一瞬间露出极其讨好的笑容——哪怕在漆家,他也未曾对他的父母如此笑过。

    “你这小娃娃,可不是青炎峰的人么,怎么跑来我这小竹峰请教了?”

    古华真人的话毫不客气,永琛却以为这是长辈的作风,倒也毫不在意,只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可不就有点儿难以启齿的事情想请教一下真人么。”说完,他特意从储物戒指里掏出一个玉石做成的酒瓶,谄笑着递给古华真人,“这可是我家产的桃花烧,真人尝下。”

    漆家“三绝”,一绝正是正午刀,一绝正是无影鞭,还有一绝便是这桃花烧了。漆家院子里倒是繁花盛开,而后山上却是一片桃花林,春天便见一片烂漫的粉色海洋,秋天便可收获俏皮可爱的灵桃。漆家的桃花烧自家制作自家喝,极少数会流出去赠予各大宗门宗主或其余有名望之人。当然,由于灵桃也只是极其普通之灵物,倒也没有举办什么灵桃节之类的邀请人来观赏。

    永琛的母亲在生出了永琛之后,却是极喜欢那一片桃花林——带上自己粉嫩嫩的“小女儿”,穿上粉嫩嫩的裙衫,或者大红的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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