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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任首领告诉她,如果想要拥有一切,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做赫查海甚至北方诸部最强的人,一种,是嫁给最强的人,令他爱上自己。 兴善当然选择前者,因为自己远比别人可靠,别人也许会离开,但她和她的影子今生相伴。 更有甚者,兴善瞧着上任首领,原先是那样自在,可后来嫁了北人,有了孩子,竟然不得不搬到玉京去住了,拘在那吃不惯气候也不适应的地方,所以她不要,她爱自己胜过丈夫子嗣,所以她要无拘无束,自在和快乐。 兴善告知陈乐自己的想法。 陈乐默然无语,因为太过震惊,他整个人如石塑木雕一般,甚至连喉头的滑动都没有。 约莫过了一刻钟,陈乐心潮稍缓,把滔天巨浪暂压,回应兴善道:“所以你才有个‘善’字。” 他学赫查语后,知道了如何从名字判断男女。赫查海女子通常以“娜”、“格”收尾,而“特”、“音”则是男名。 “善”是唯一男女通用的名的尾音,拥有这个名字的人,需要亲眼见着,才能判断男女。 兴善点头:“对,这是我成人后给自己改的名字。” 陈乐低着头,望着地上的毯子,仍是茸茸柔顺的兔毛,前些天洗过晒了太阳,躺在上面热烘烘的。 他犹豫了会,才小声追问:“哪怕是最早那个黑眸子的人,你也不愿意嫁吗?” 兴善心里一沉,他知道了。 她并不追究是谁告诉他的,因为她知道好多人都晓得,根本堵不住。 陈乐见兴善半晌不应,连忙轻道:“我不会嫉妒他的。”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说,有点真像飞扬哥说的,陈家男儿的自尊一点不要了。 且他心里其实嫉妒得要命。 兴善侧脸对着陈乐,忽然勾起嘴角,浮起一丝蔑笑。 她不在乎他们嫉妒他,反而,她嫉妒他们。因为他们都活着,而最早黑眸那个人,已经死了。 他死得很早。 如果活着,年纪会很老了。 二十多年赫查海闯入过两个异乡人。 部落里不是没来过外人,只是这两个男子,皆惊为天人。 ☆、第 65 章 二人自称是远方兄弟, 但在长相上极难瞧出相似,甚至连眼珠颜色都不同。 其中一人是兴善从未见过的黑眸。 不仅她没见过,部落里绝大多数人都没见过。无论黑眸男子走到何处, 都有一堆人盯着瞧。 姑娘们瞧久了, 便会脸红,因为他长得实在是太过俊俏,是每个姑娘都会喜欢的样貌。 兴善想着,如果他没死, 现在鬓角应该会有白发,眼角也生了皱纹,但骨相还是好的, 而那幽深的眼睛有了岁月加持,只怕更容易让人陷进去。 如果他活着,依旧是姑娘们的梦中情郎吧! 这两人彼时年轻,迷路误入赫查海,之后大雪封路,不得不在部落里住下了。 他俩懂天文, 通地理, 武艺卓绝, 谈吐风趣, 待人接物礼貌温柔, 兴善那时候小, 没有出去见世界,在她眼里这两人绝对是“天人”了。 尤其是黑眸男子,他不仅比同伴长得好看,而且知书画,擅炼药, 这些都是同伴不具备的。 小小兴善,觉得顶顶世界,只有他无所不能。 兴善是被迷住了,缠着黑眸男子拜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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