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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中了毒只能活七天,所以他对于姜钦的粗暴并没有产生什么负面情绪。 唯一搞不明白的就是姜钦他这些年到底经历了什么?!虽说当年也是挺狼性的一小孩儿,但也没像现在这样,动不动就霸道得不得了啊? 在暗自查看了一番自己的身体以后,顾言之又不由在心中骂道:他还真敢喂老子吃□□,他就不怕把老子毒死?!这个变态! 顾言之拢了拢身上的轻薄衣服,任命地矮身钻出了船舱。 外面天空晴朗,阳光灿烂明媚,入眼是一片万里无云的开阔河口,河口两岸散布着市集,有渔民和百姓川流不息,看起来很是热闹繁华。 顾言之猛地想起来大昌位于此大陆版块的最南面,不仅温度比宜国要高上不少,而且此地水道纵横,既有靠海临洋的港口城镇,又有小桥流水的内陆郡县,总之是一个靠水生存的国家。 他猜想姜钦的军队应该是乘船一路从段昌岭中的河道驶出,又陆行了一段距离,再换成了水路,就到了现在这个地方。 虽然第一次来,他也不知道这里是哪里。 顾言之又拢了拢自己身上薄薄的外衣。 光是从船舱走到夹板上的这一段距离,他已经承受了无数目光的洗礼。 大概是因为想要羞辱他的缘故,姜钦给他找了一身轻衣薄衫——丝绸面料的里衣,外罩一层黑纱外袍——这是大昌伶人小官儿们的标准装束。 大昌民风开化,对男风的接受度也很高,两个男子都可成婚,甚至还演变出了自己的文化——南风馆中小倌们独有的衣裳便是其中之一。 这种服装虽不露肉,其实按照宜国人的习俗来说,顾言之这样穿算是过于暴露的,于礼法不合。 姜钦叫他穿这套衣服的意思再明显不过。 可顾言之虽不算是初来乍到,却没有一点儿自己是宜国人的自觉,他压根儿就没觉得自己这么穿有什么不妥当的,也不怎么在意自己穿多穿少,穿成什么模样。 而事实上原主皮肤很白,甚至胜过不少大昌本土居民,配上他俊秀的外貌和顾言之本身如华的气质,这样的穿着反而将他显得容姿挺拔、英气逼人。 穿了这身衣服又跟在姜钦身边,众人便自动将他认作六殿下的人,却并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顾言之走在军中难免会十分惹眼,招来一阵窃窃私语。 姜钦原本正站在船头听副将汇报军情,冷不丁听见一丝喧哗声,不由回头,下意识向噪音的根源看去,便见清风中的青年衣袂翻飞,一头乌黑的秀发分散铺开在空中,仙姿佚貌,煞是醒目。 失神间青年已经一路走至他的身前,姜钦神色登时变得不悦起来。 他知道这里有许多人都在看他,这一刻那种食其肉、啖其骨,恨不得将青年融进自己浑身血肉的渴望再一次升起。 可他好歹还能注意到这里的场合,是以他站在原地,只是低头看着他,什么都没有做。 也什么都不能做。 衣服是他为他准备的,叫他跟着的话也是自己说的,姜钦找不到任何发作的理由。 倒是夹板上的风有些大,顾言之拢着自己身上轻飘飘的纱制外袍,很给面子地冲姜钦展颜笑了笑,配上他这身衣服所代表的身份,看起来便有些谄媚。 更何况原主有一双眼尾自动上挑的桃花眼,以往他为人阴鸷阴暗,整个人看起来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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