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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唇红齿白,说话的声音也弱弱的,没想到唱歌却这样有底气。乐队的其余三人都沉醉在程吟的歌声里,不知不觉打起了拍子,隋风也越弹越起劲。只有白晚,心里突然升起了一股强烈的好胜心,还有一点小小的危机感。 “怎么样?是不是唱得很好?”一首歌唱完,隋风收起吉他,胡撸了一把程吟的头发,特意对白晚说,“这家伙跟你一样是声乐系的,白晚,你指点一下?” “声音很好,感情也充沛,就是有几个音不是很准。”白晚直白地说,“既然是学音乐的,就要把基础打好,不要还没学会走,就开始跑。” “……”一番话说得程吟眼睛都红了。 隋风走到白晚身边,推了他一下,小声道:“你怎么了?今天吃枪子儿了?” “不是你要我指点的吗?” “好好好,指点得好!”隋风说,“那以后你就收他当徒弟吧!来来来,小程吟,快来拜师!” “我不要!”白晚立马拒绝。 可白晚的拒绝毫无作用,从那天起,程吟就像牛皮糖似的开始粘着他们了。好好的五人乐队变成了六个人,无论什么活动,程吟都在场。他温顺、性格好、做事细心、唱歌也好听,大家都喜欢他,羡慕隋风有这么一个好弟弟。 只有白晚,从一开始,就对程吟有一种莫名的敌意。 现在想想,可能是程吟身上有他想要,却做不到的东西。 比如,那样全心全意地跟随和依赖一个人; 那样奋不顾身地付出和敞开心扉爱恋一个人; 程吟的声音里,有他没有的感情。 程吟的生命里,有他没有的光。 白晚烦躁地合上了文件,他不想看到程吟,可这人为什么总是阴魂不散?他都已经退出了,他都已经将隋风让给他了,为什么程吟就不能和隋风好好地生活,非要来搅乱好不容易平静的死水呢? 更奇怪的是,隋风怎么会放他来? 当年隋风不是发过誓,再也不参加任何选秀活动的吗? 程吟将合同又从头到尾地看了一遍。 这两天,他每天睡到半夜两三点都会惊醒过来,跌跌撞撞下床,神经质地抽出那张纸再看一遍,确认自己是不是真的签字了。 他不相信自己真的签了,在那么多人面前唱歌,从来不是他的梦想,他从来只想唱歌给一个人听。 当初,他也是为了那个人,才去学唱歌的。 程吟永远都记得,那是初三的一个黄昏,放学后他背着偌大的书包赶回家,刚骑车到院子门口,就听见一阵轻快自由的旋律,如山泉溪水,叮叮咚咚地流过耳膜。沉重的学习压力在音乐声中倏然消散,他突然感觉自己的心变得很轻、很轻,如一朵蒲公英,随风飘散。他不由自主地跟着轻和这段旋律,缓缓踏进大院门,一抬眼,就看见隋风坐在二楼的阳台上,对着轰然盛开的晚霞弹吉他。晚风吹拂着他长长的刘海,云丝仿佛飘在他的脚下,十多岁的英俊少年郎,就犹如一首青春的诗。 程吟被定住了,他不知道定住他的是什么,却知道自己再也迈不开一步。 他就那样呆呆地站在院子门口,痴痴仰头望着隋风,仿佛望着他的梦。 那时,隋风真的人如其名,是那样地自在随风,程吟一直觉得他像一位四海为家的游吟诗人。 是什么改变了当初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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