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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探性地将手放在鹰的眼睛上,盖住了那耀眼的目光,然后指尖顺着温暖的肌肤一路向下,划到隋风的手腕,那是雄鹰翅尾的位置。 隋风一时冲动,手腕一翻,握住了他的手。 俩人都愣住了。 良久,隋风结结巴巴地说:“要不,你也去纹一个吧?” 白晚笑了笑,挣开他:“我怕疼。” 他是真的怕疼,所以他完全不明白自己后来发什么神经,竟真的跑到刺青店去。老板问他想纹什么,他说:“一只蜗牛吧。很小很小的那种。” 老板还从未听说有人要纹蜗牛的,边打量他边奇道:“纹在哪里?” 白晚想了想说:“胸口吧。” “纹胸口很疼的,你能忍吗?” 隋风那么大的纹身都忍了,自己难道还忍不了?! 于是白晚点头。 结果因为太疼,一只很小的蜗牛,他纹了近一个月。这个位置很隐蔽,他没有告诉任何人,连隋风也没有告诉,自己胸口有一只蜗牛。 那时,他就像这只小小的蜗牛,终于鼓足勇气小心翼翼地将触角探出了围墙,想要连接一下他人的世界,却最终还是失败了。 白晚又去了“开嗓。” 距上次遇到隋风他们,已经一个多月。果然,“狂鹰乐队”已经不在那里驻唱了。酒吧里弥漫着一首温柔的歌,唱歌的是个长发女生,看到白晚走进来,还对他抛了个媚眼。 “开嗓”最大的好处就是,无论多大牌的明星,在这儿都不会受到打扰。顶多被人以眼神注目示好。 白晚装作没看见,径直向吧台走过去,要了一杯鸡尾酒,自斟自饮。 片刻之后,有人拍了他的肩。 “龙哥?”白晚回头惊讶道,“您今天怎么过来了。” 酒吧老板龙哥,当年就与白晚很熟,只不过他在各处都有产业,神龙见首不见尾,很少在“开嗓”出现。 “正好在。听说你来了,赶紧过来招待一下大明星。”龙哥爽朗地说,“慢慢喝,今晚算我的。” 白晚也不推辞:“那谢了。” 俩人碰了几杯。 龙哥酒兴一上来,就开始问敏感问题了:“你不会是来找隋风的吧?我听说你们上次见面了,还没和好啊?” 白晚一愣,摇了摇头。 “都三年多了。”龙哥感叹着,“当初那么要好,有什么问题不能当面说清楚呢?” “很多东西都说不清楚。” 龙哥观察着白晚的神情,问:“那上次那个制作人,是不是你找来的?” “什么制作人?” “不是你找的吗?”龙哥疑惑道,“我看他是中海音乐的,想签乐队,还以为是你介绍的。” 刚刚爆红那会儿,白晚的确想过要弥补,想给隋风介绍资源,提携一把。隋风的自尊心强,他都是暗地里去做这些事,从不露面。可是,隋风却固执得像块石头似的,油盐不进,坚决不签约、不出道。时间一长,他也就放弃了。特别是程吟成了主唱之后,白晚知道,隋风是无论如何不会放弃乐队的。 而现在,能去找隋风的,肯定是苏旭的人了,毕竟苏旭那天就对程吟的演唱赞赏有加。 “那他们签了吗?”白晚的心咚咚直跳。他完全不想和程吟一起共事,更不觉得现在做乐队有市场。 “没有。”龙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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