蝼蚁_分卷阅读8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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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83 (第1/2页)

    ?”

    “我去找点吃的,晚饭没怎么吃,顺便运动运动。”

    “哦”,陆重实在没忍住,补了一句,“吃的都在那边,西边,这头没有。”

    “是吗?我刚刚倒是路过几家店,就人太多了,有点闹。”

    陆重本来都往前走了几步,一下想到什么,又停下,面无表情的沉默几分钟,然后垂下眼。

    “砂锅粥吃吗?”

    “啊……吃,吃的,我吃。”

    陆重领着林锦走了几百米,到了一家背街旮旯的小店,鲜红的招牌,顺城啤酒几个字比店名还大。

    “他们家牛肉粥猪肝粥还不错,肉和蔬菜都是在我经常买菜的店进的,油也是在买的超市桶装油,还算干净,你凑活吃一顿吧。”

    林锦有点想笑,“我哪有你说的那么挑剔。”

    陆重略勾了勾唇角,“你慢吃,我先走了。”

    林锦木了一瞬,随即恢复如常,“谢谢!”

    陆重顿了片刻,说:“谢谢你才是。”

    林锦不明所以,因此只是笑。

    到家十点半,梨也忘买了,陆重冲了个澡直接倒在床上,薄毯拉到头,整个人盖得严严实实。

    屋里的空调发出嗡嗡的声音,窗外夜越来越深,初时还能听到几声婴儿啼哭,渐渐地一切归于寂静,偶有车辆行过的声音,远远的,像是从遥远的梦境传来。

    不知过了多久,陆重突然一个挺身坐起来,眼神清明,哪里有半分刚刚睡醒的样子。

    拧开台灯,拿过桌上林川柏寄过来的那本资料,循着记忆翻到某处,正是之前安乐跟他据理力争时特意打开的那页。

    那笔迹多熟悉啊,曾经闲来无事被他一次次地铺上硫酸纸临摹,年轻时总喜欢赋予所有俗气的事情以诗意,能跟你写出相似的笔迹是那么浪漫,一笔一画都用尽心力。才发现,这么多年了,他如今写的字其实满是另一个人的痕迹。

    比忘掉一个人更难的,是抹掉那些在不经意间刻在身体里的记忆。

    陆重狂甩了甩脑袋,关灯再躺下,这一次灯没有再亮起。

    第六十八章

    林锦当然是哄鬼的,什么项目还需要他这个集团总经理来盯?

    只是前几天偶然翻到下边子公司在崔塘建物流园的开工快报,心血来潮让肖青河安排去项目上看一趟,一看就在那儿待了一个星期。

    林锦也觉得自己挺无聊的,就算待在一个地方又能干嘛,只是那天跟林川柏聊过后,他也深刻地自省,就很想试一回听从自己的心,而不是脑子。

    反正也不会更差了,他自暴自弃地想。

    说来也奇怪,兆丰这个区在顺城一直属于边缘地区,离得远还特别穷,林锦之前来过几次都没留下什么好印象,灰很大,垃圾乱扔,所谓最好的饭店都脏兮兮的,菜还难吃,人们说话的口音很重,开口就像吵架,彪悍得很,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产桃,桃子很好吃。

    但自从知道陆重在这里,整个就变了。

    兆丰区崔塘镇这个他之前从来没听说过的地方,突然就在心里成了地图上的一颗钉。

    林锦住在镇上所谓的最好的酒店里,据说还是三星,但设施陈旧一股子不通风的霉味,肖青河订房的时候还忐忑林锦肯定得转身就走,没想到林锦转了一圈居然只说了句“嗯,有热水”,肖青河愣住都不知道怎么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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