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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边任她自生自灭。 没有人在乎一只小狗被抛弃时,它的心里会想些什么。 她太生气了,抿着唇,以至于一时没有做出反应。 闻致以为她在拒绝,皱起好看的剑眉,而后推动轮椅,伸手攥住明琬的腕子,将她轻而强硬地拉到桌子边。 一旁紧张观望的丁管事立即调整椅子的位置,使得明琬能顺利坐下,而后悄悄挥退一干侍从。 明琬坐在位置上,并未动碗筷,闻致难得纡尊降贵,为她夹了块醋溜小排。 明琬望着青瓷碗中那截淋了晶莹芡汁的排骨,胸口如塞了两团棉花,复杂道:“世子难道不知,我不爱吃酸甜口味的菜么?” 闻致握箸的手一僵。 他很快又露出从容的神情,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弄走了那块排骨,问:“你喜欢吃何物?” 明琬祖籍蜀川,偏爱辛辣。 她记得闻致爱吃肉,不爱蔬果,不爱甜食,猫舌头,茶汤都要晾温了才肯喝……而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大半年,闻致却未曾留意过她的喜好。 直到此刻,明琬依然喜爱闻致,可那团炽热燃烧的懵懂爱意之中始终横亘着一根尖刺,时时刻刻提醒她:这样不对等的感情要延续一辈子,是件多么可悲的事。 她很难受,为何闻致不可以对她好一点呢? 可若是厌恶,为何不直接休弃,而是将她圈在府中,给她一点希望,又再亲手掐灭她的希望? “不必了,我有手,我自己来。”明琬夺过碗,自己胡乱夹了些菜,也没看清楚是什么,直往嘴中塞。 “从明日起,你不必去太医署了。”闻致忽然道。 明琬嘴里的饭菜还没有咽下,不可置信地看他:“你说甚?不对,你如何知道我去了太医署?” “不重要。你只需知道,明日起不必去太医署,近来……” “我要去。” 她少见的执拗,不似先前好哄,闻致盯着她,强硬道:“明琬,你听话。” 明琬觉得自己噎得慌,端起茶盏一饮而尽,将杯盏顿在桌上问:“如果,我一定要去呢?” “我说了,不许去。”大概觉得自己的态度太过霸道,闻致又放缓了声音,别开视线道,“你不是,要给我治腿的吗?” 他竟是搬出了这个理由! 当初将她拒之门外的情景,他忘了吗? 明琬气极反笑,胸口不住起伏道:“闻致,我不会再围着你一个人转了。” 闻致神色复杂,眸底焦躁更甚,问道:“为何?就因为你生辰那夜,我未及时赶到?” 明琬不知怎么跟他说,良久道:“你记得除夕那晚,你一句话不说将我扔在大街上的事么?” 闻致压着唇,道:“可后来,我惩罚那个小偷了。” “症结根本不在小偷身上!闻致,你这个听不懂人话、没有感情的大混蛋!” 明琬几欲气出一口凌霄血,眼泪都快逼出来了,呼吸急促道,“你可知道,学医之人切脉问诊,双手十分重要,指腹容不得一丝老茧。阿爹从未让我干过半点杂活,就是为了保持双手的细嫩灵敏,但我为你做了两个月的药膳。” 闻致想起前段时间,明琬葱白的嫩手上时而冒出的伤痕,心中蓦地一紧。他簪着明琬送的木簪,垂下眼的样子有些沉郁,良久轻声道:“我从未要求你做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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