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卑微的人们(岳母篇 起源)_【至卑微的人们(岳母篇 起源)】(5)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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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卑微的人们(岳母篇 起源)】(5)完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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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睁开眼睛,我看到了几个陌生人。

    我以为是做梦,揉了揉眼睛,真的有陌生人,还是警察!

    其中一个警察亮出警徽,对我说:「David,Frank,Ian,你们三人涉嫌

    强奸妇女,现在已经被捕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们三个便不由分说地被压

    上了警车。

    我看到妈妈在门口不住地哭泣,表情极其痛苦,有个女警察在安慰她,时不

    时地还抱抱妈妈。

    我终于明白了:妈妈昨晚故意累倒了我们,还特意留下了Frank和Ian,就

    是为了今天报警,好将我们一网打尽。妈妈的心里,至始至终都没有屈服,一切

    都是演戏!好厉害的女人。甚至还主动录像作为我们犯罪的证据。

    法庭上,妈妈像是一个没有感情的石头。别的女人被强奸,都会尽量掩饰自

    己的屈辱。而妈妈却是主动地要求法院放出自己被强奸的每一段视频,自己还会

    讲解每一个细节。

    妈妈在法庭上,当着所有人,对我说:「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一个禽兽。我的

    余生如果有机会再见到你,我一定亲手杀了你。」在场的陪审团惊得是目瞪口呆,

    有些妇女看到妈妈受到的屈辱,甚至留下眼泪。

    值得一提的是,整个的审理过程,姐姐小和特意从学校请了假来观看。小和

    姐姐全程捂着嘴,像是不敢相信竟然会发生这种事情。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愧对

    小和姐姐。

    终于,这个案子惊动了全国,澳大利亚媒体竟给了我个「天生的恶魔」的称

    号。但由于我刚满16岁,法院决定从轻处理,判了我5年,Frank和Ian都是3

    年。

    这5年间,我无时无刻不忏悔自己的罪恶。在监狱官员的改造下,我彻底摒

    弃了那些龌龊卑鄙的思想,决心重新做人。

    【完】

    21岁,我出狱了,我决定亲自向妈妈道歉,化解所有的过节。听说妈妈目前

    跟姐姐住在一起,我便拜访了小和姐姐家。

    我敲门。

    门开了。

    开门的是妈妈。

    只见妈妈浑身赤裸,直挺挺地跪了下来,「咚咚咚」向我磕了三个响头,这

    才开口:「老公,贱老婆魏重给你赔礼了!」

    我呆立在了门口,只见房间里走出了两个人,一个是我姐姐小和,还有一个

    我在照片里见过,是我姐夫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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