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侠前传_【女侠前传】(下)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女侠前传】(下) (第2/13页)

来越少到访。闲着无事的她不是读书就是和玉兰弹琴、下棋度日。

    后来从小翠口中得知贾知县正忙于应付江湖有名的乐山派女侠燕飞羽,传闻

    她二十出头,但武功高强。之前成都有富商推出纸币交子替代现有钱币,和当地

    知县有仇的贾知县便乘机协同奸商推出假交子制造混乱和大赚一笔。查出这件事

    的燕飞羽便到他们的货仓和工场捣乱,当日嫣儿在书房为贾知县品萧时他的师爷

    进来说的就是这件事。想把她捉入府中报仇的贾知县多次失败,故十分愤怒。这

    愤怒渐转移到贾府中人身上,府中的下人、甚至连其他夫人妾侍也曾被他借故无

    理责打。

    「这该死的狗官又想干这种坏事吗!」嫣儿的心情因此变得十分坏,只是她

    发觉自己的愤怒不太单纯……

    忽然一天晚上贾知县来访嫣儿房中,那时她正在埋首读书。

    「老爷,你今晚有兴致和我一起研习这本史记吗?」她看着书本说道。

    「嫣儿,我的好娘子。」贾知县从后抱着嫣儿说:「府中无人,只有你才能

    帮我。」

    原来燕飞羽武功高,人又机警,贾府的人不但不能捉住她,反多次被她作弄。

    贾知县苦无良策时忽然想起嫣儿武功甚高,可能有方法克制她。对于要帮助贾知

    县捕捉其它女人,嫣儿本来是极不愿意的,只是他不停在说话间提及她的养父,

    以他作胁。心中苦恼的嫣儿又看见小翠身上的伤痕,最终还是答应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一早贾知县便带嫣儿去看贾雄等人操练武功。他们一众人的武功并无

    多少进步,招式中充满破绽。嫣儿长叹一声,看着自己的肚子心想:「真正高手

    又怎会怕这些人。如果我当时有这位燕女侠般小心机警,又怎会落入如今求生不

    得,求死不能的处境……」

    贾知县命贾雄使出燕飞羽的招式。因为功力不足的关系,他使出的招式只具

    其形,不过这已足够让嫣儿从折解篇中找出克制她的方法。只是要由贾雄等人执

    行却又是另一回事,最后嫣儿整理出几个方案,到时由她举旗指挥。只是为了提

    高成功率,它们都需要在贾府中进行,但如何引燕飞羽进入贾府又是另一难题。

    就在他们操练的同时,贾知县所派的人查出燕飞羽有一位只有十五岁的小师

    妹华映雪。她武功不高之馀江湖经验也不比嫣儿好多少,自然成为贾知县的目标。

    不久之后她便被五花大绑送入贾府。她的样貌虽不及嫣儿,但也算是难得一见的

    美人,自然被直接送入贾知县的睡房……

    「这个天杀的狗官……」知道此事后的嫣儿心想中十分愤怒。

    同时为此事震怒不已的燕飞羽在一日后直闯贾府。府中的人早有准备,跟随

    曾排练过的程序应付:先引她走入庭院,预先埋伏的护院向她偷袭,把她困住。

    护院们分成数组,跟随嫣儿的指示和燕飞羽对战。虽然偶有护院被打中,但在整

    体上还是互有攻守,不分上下。这时贾知县抱着全身被绑的华映雪出现,愤怒的

    燕飞羽向在贾知县前方的护院们猛攻过去。他们大多数都吐血倒地,但她背心亦

    露出不少破绽,嫣儿马上指挥其他护院向该处攻去。不一会后燕飞羽就被押到贾

    知县面前。

    「哈哈,燕女侠,想不到自己会落入如此境地吧?你自以为武功高强,天下

    无敌吗?」贾知县轻抚坐在一旁的嫣儿说:「单是我这个小妾已远胜于你,只是

    她现在不方便动手。但你看,她只是稍加指点护院们,你已被手到擒来。」

    燕飞羽怒盯着嫣儿,使她感到相当难受。当晚贾知县送了很多名贵礼物到嫣

    儿房间,只是他却从此再无到访。

    「不知他会用多少时间才能驯服这两位女侠呢?」嫣儿望住夜空的残月心想。

    之后又过了一个月,嫣儿和玉兰分别产下女婴,这时她还未到十三岁。只是

    久违了的贾知县并无出现,据闻他半月前有事上京,自此便音讯全无。后来更传

    闻他得急病死去,全贾府为此乱成一遍。「那狗官已不在了吗?」嫣儿一边轻抚

    女儿的脸,一边心想。可惜自十一岁起便把嫣儿玩弄于股掌之中的命运并没有打

    算放过她。

    某天嫣儿在一间陌生的旧房子中醒来,她看着残破的屋顶,渐想起昨晚发生

    的事:刚上床休息的嫣儿听到房外传来微弱但古怪的声音,内力全失的她在有所

    反应前便被人点穴制服。她的嘴被塞入布团,双手被反缚,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