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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时候,剧院楼下的红水牌上写着,傍晚七点有厉家班的新戏,。 文灏一看,叫了起来:“我听说过这戏!是梅老板排的,可惜听说他只唱过一回就辗转去了香港,不再演出。”“对啊,厉家班特意从承华社抄到戏谱,排练了好久,今天才第一次公演,要不是我预定了包厢,你我就没有这种眼福了。”李云彤得意兮兮地邀功。 “今天看不到,明天看也是一样的。”李云彤冷笑一声,“明天?你晓不晓得重庆一年也只有冬天的三个月才可以看到电影话剧和大戏?各种演出早就排满了,还等到明天。”“只有三个月?”文灏吃惊地问。 “你没听说吗?因为上半年被炸过两次,所以只有到了冬天,大雾弥漫的时候,我们才可以放心大胆地出来玩,所以戏剧都只能排到年尾的三个月里打拥堂。”“这样子啊……”看来没人能够逃脱残酷的战争带来的危害。 文灏还来不及抒发感慨,肩膀突然被人撞了一下。 “对不起。”从后面撞到他的人立即道了歉。 文灏转过头,看到一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 是那个男人!那个和他同乘一条船,买小孩,开吉普车的男人! 可见他的确人才出众,邂逅一次,己令人印象深刻,长久不忘。 他依然穿着一丝不苟的西装和大衣,看得出剪裁和质地都极佳,走路的姿势比受过严格训练的军人更加帅气,再配上俊朗得让人想入非非的面孔,堪称英姿勃发,玉树临风。 可是文灏并未忘记,此人包装好看,内里却烂到不行。 男人也显然认出了文灏,他冲他半邪半痞地笑一笑,然后搂着身边的人走进戏院。 与他同行的,是一名穿灰绸长衫的少年。 那少年生得甚是美丽,神韵气质更是又柔又媚,比起女子有过之而无不及,刚照面时,文灏对他惊鸿一瞥,还以为是个男装打扮的姑娘。 扮男人装束是当时烟花柳巷里的风尚,早在二十多年前,那位蔡锷将军的红颜知己,艳名冠北平的小凤仙小姐,就时常以短发长衫的形象示人,宛如翩翩美少年。 然而文灏直到走进戏院,与李云彤坐进包厢以后,才知道自己错得离谱。 打完三通鼓,唱个将军令.锣响戏开。最显徽例是一段武戏以搏头彩,而观众也会抱以热烈的掌声及喝彩,如果不这样,压轴的大戏就会因为观众不够热情而拖到很晚才上演。 所以文灏与好友也站在包厢的内沿,使劲鼓掌。 就在这时,他听到旁边的包厢传来一声喝彩:“好!”那声音十分清脆高亢,但是又与女性尖细的嗓音有所差别,他出于好奇的本能望过去。 好巧不巧,那个包厢里站着的,正是那个男人和那个少年。 文灏这一望,正好看到少年衣领间的喉节。 他霎时白了脸,连鼓掌都忘了。 那少年居然真的是一名少年,是一个男人!可是,刚才他们两个男人竟然搂抱着走进来。 云彤察觉到他神色举止有异,赶紧问道:“怎么了?”文灏悄悄用手向旁边指去,“他……他们……”因为太过震惊,他变得结巴起来。 云彤顺他指的方向看去,一望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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