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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玉米,一株株干巴巴瘦瘦小小,叶子打着柳儿,玉米棒子小的可怜,怎么看都是又一个荒年。 宋雨花的心情很沉重,向阳镇干旱如此,不知道其它地方怎么样? 向阳镇比宋雨花想象的更加萧条,街道上几乎没什么人,偶尔可见的商铺也是门前萧肃,没什么客人。 宋雨花很小的时候,虽然没来过镇上,却听小叔叔说过,那时候小叔叔也只是孩子,但凡去镇上,回家后总会偷偷给她说镇上的热闹。 就算当时宋明德的叙述中添加了渲染成分,时隔七年变成如今这副模样也令人吃奇啊! 难倒是因为今天不是集日的关系?宋雨花寻人问了两句,那人唉声叹气,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 说是天灾人祸,过不下去,有点能耐的都已经搬走了,留下的,都是没有出路的,临了还很好心的对宋雨花说:“回家问问你爹娘,要是县里有亲戚投奔,就赶紧去,那里有驻军,好歹土匪来了,不会任人鱼肉,继续待下去真的没活路了。” 天旱,驻军,土匪…… 宋雨花心里慌慌的,脑袋里突然映出她登高望远时看到的黑烟滚滚,甚至响起了萧杀惨叫,高头大马上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举着枪,毫不留情的连扣扳机,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在眼前倒下,血染红了街道。 “小子、小子,你怎么了?” 宋雨花猛然回神,看到给她诉苦的大叔,心里发苦。 她不确定刚刚看到的是什么,可那情景太逼真,就连络腮胡子的大汉嚣张的笑声,都还在耳旁。 最让宋雨花惊魂的是,被络腮胡的枪打死的人中,就有眼前这位。 难道那是危险预兆? “唉!别怕别怕,咱们这穷乡僻壤的,也没啥东西抢,那些土匪未必杀过来。”苦着脸的大叔,轻拍着宋雨花的肩膀安抚,完了又重重的叹了口气,折身离开。 看着大叔走远,宋雨花突然心中一抖,快速追了过去,一把抓住大叔的手腕,郑重道:“大叔,土匪那么凶残,您也赶快离开这里吧!” 宋雨花多希望脑中预见的情形是假的,可是本能告诉她,那些是危险来临前的预兆,就像七年的山林生活中,一次次预感到危险,一次次化险为夷。 匆匆说完一句,不等大叔回话,宋雨花便松开手快速跑开。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数,她左右不了大众,只能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醒一二,再多,她无能为力。 毕竟,在这世上,她不是独立的一个人,她有娘和弟弟,她不能让‘妖孽’的头衔再次扣在头上,如果世道真的乱了,她不可能再用七年时间,淡化世人对她的评价。 宋雨花背着背篓直接出了向阳镇,往县城跑去。 她想先去县城看看,要是县城真的可以作为暂居地,她就先找个安顿的地儿,然后回山接娘和弟弟。 云华县距离向阳镇大约有二十里地,宋雨花背着个大背篓,徒步奔往,赶在晌午前,终于到了城外。 结果却被守在城外的大兵拦了道儿。 看着进城的人,都拿着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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