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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座城市里的一个小角落里开了个小超市,带着才四岁的儿子独自生活。 谭天阳去了一趟帮这母子俩下了货了,婉拒了宋家女人留他吃晚饭的好意,又自己掏钱卖了两把面和一些零碎东西,提着走了。 他提着东西在小区旁边的一条街上的小摊,招呼老板给他下碗面,便径直坐下了。 小摊生意很红火,味道好量又足,老板还很热情,一会儿便把他要的面准备好了,呵呵笑着给他端了过来,“呵,这么爱吃面啊,手里提着,嘴上还吃着。” 谭天阳朝他点点头,没多说什么。 那小摊老板似乎也习惯了,笑呵呵说了几句话就转身去招呼别的客人了。 谭天阳确实挺喜欢吃面的,特别是用红辣椒油把面给拌红,吃着更有味道。他低着头“呼噜呼噜”没几下便下去了小半碗,才记得抬起头喝点水。 小摊旁边连着的是另一个小摊,不过那个小摊看着要更大一点,桌椅板凳齐全,谭天阳无意间扫了一眼,却眼力极好地扫见在那个小摊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坐着一个熟人。 其实也算不上熟吧,不过见过一面,替他付了一点医药费,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却因为有过一次特殊记忆后,再见面时很容易便能认出来。 谭天阳在那之后的很多年里一直在想,如果那天他没有在那个地方一眼认出那个人来,那么他们的世界是不是就不会再有交集,就如同那天在医院时,他背对着他离开医院的背影,像相交的两条线,触碰的刹那又背道而驰地远去,他依然做他的保安,而他依然做他的富家公子。 谭天阳那时只是随意看了一眼正坐在那个阴暗角落里似乎在喝闷酒的人,那人身上依然穿着合体的高级西装,只不过领带被扯到了一边,西装也被挽了起来,全身都似乎沉浸在一股子颓废消沉里。谭天阳不禁想起第一次见面时,对方惨白着脸昏倒在地上时的样子,是遇到了什么难关吧?他这样想着,低下头继续“呼噜呼噜”吃面。 等他吃完了面时,无意识地扫了一眼那个角落,那个人已经离开了。 谭天阳也同小摊老板结了账,提着自己的东西往另一边离去。他并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相反的,很多时候他都喜欢保持沉默,只要事情还没有发展到让他无法忍受的地步。 但是眼前的情况,却让他不得不停下步子。 这一片地区是市里有名的平民区,因为想省点面积盖房子,所以里面的道路并不宽敞,那些阴暗的小巷子更是数不胜数,而这片地区所住的人又十分杂乱,三教九流样样有,以至于刚搬进这片的新人,常常被人拖到小巷子里受“教训”。 穿着精贵西装独自一个人来到这里的富家公子,自然也是要为这片地头出点“血”的。 “喂,这小子看起来挺有钱的,穿的这套西装拿去卖起码值几千!”黄毛的几个小混混笑嘻嘻地将人堵在巷子里,对那与此处幽暗的环境格格不入的贵公子比手划脚的。 “嘿嘿,那你待会儿扒人衣裳时记得小心点,别把衣裳弄坏了,不然就不值钱了。”另一个小黄毛朝他嘿嘿一阵笑,露出黑黄的牙齿。 “这个当然。” 几个小混混围着贵公子嘿嘿地笑,脸上全是贪婪的目光。 贵公子似乎喝得有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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