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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罗迅试探我,我可伪装,但醉后反应,我记都记不起,如何能克制。难道是我对他服软?不会,不会…我给他那枪,讲我累了、后悔了,俱是真心实意,哪怕醉酒,也不至跪在他脚边认错,求他与我好好在一起。若说他受了刺激——他看到我和方战之上床…这也不可能,他若真看到,我怎么仍活着?那该是我酒精上头,不顾一切与他大吵,令他开窍了… 来来回回想过十遍,将我、罗迅、方战之三人性格交叉分析,确定最后一种可能性最大。 既然如此,接下来我该怎样做… 我忽然觉得不对,一下怔住。 多少年下来,别人脸色稍露端倪、短短一句话也够我判断形势,发生所有事情,都可被我当做条件利用,步步为营,只为了从罗迅那里挣点心软给自己,只为我与他能相处的更好。 就算心里想明白,罗迅已不值得我费神,习惯却非一时半刻可改变。 简直可悲。 赤身裸`体跨出浴缸,在洗手池放满冷水,我吸一口气,将头埋进去。 水下冷寂中,连呼吸也不需,头脑格外清醒:从昨日那一枪,我便不再为罗迅活着。当年爱罗迅,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如今不能爱他,同样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罗迅不允许我有‘自己’,更不允许我有独立人生,必须要掌控我才得安心。他不许的,我却偏偏全都有了。他不能容忍,我不能让步,尝试太多、太久,拼劲全力弄明白:这个结永远解不开了,已无出路。 一切都很清楚。 我从来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并不傻。 有很多事情是无法强求的,有一堵南墙确实撞不穿,哪怕我为他断一条腿,瞎了左眼,十几年软硬兼施、交锋无数,他不肯给还是不肯给,他不爱我,就是不爱我。 我明白了。 爱得起,就要放的下。 从水中抬起头,呼吸第一口气,眼中看出去,一切都再不相同。 我是方忍之。 我活着,因为我自己想活着,与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对着镜子望一望,里面单只绿眼睛中,似有欲坠水光。我按住那只眼,心中叫:罗迅,罗迅…我的少年时代、漫长的成长、变成今天样子,每一处都是他手笔。可惜他培养人的手段未像他以为的那样好,或者我本身朽木不可雕也…就是这样重要的一个人,不爱他,试着漠视他,等同将过去的自己一并否认、抹去,可…是时候忘记他了。 想到这里,喉咙腥甜,仿佛要吐出血来,但最后到底没有。 他已该是过去的事了。 我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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