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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人尾随打工结束后回家的女性死者刘戈,趁其开门时强行将其挟持、闯入其家,由于遭到死者反抗,他向死者腹部连刺数刀将其杀害,并抢走了死者的钱包、手机,以及家中的所有值钱物品。 负责调查这个案子的是熊猫市刑侦总局的重案二组。 目前,收集到的证据包括: 1.留在案发现场的大量血脚印。 鞋号41号,与嫌疑人的鞋号相符,且重案二组探员已经找到了那双沾着死者血液的鞋,就被丢在嫌疑人所住出租房附近的垃圾桶里。 2.目击证人。 证人声称案发当晚,他在死者楼道下的路灯旁和一个黑衣男子相撞,回家后发现自己的衣服上沾上了血迹。据描述,那是个“穿着黑色外套,个子1米75左右的偏瘦男人”,与嫌疑人特征相符。 并且在规范的指认程序下,证人从十二张照片中一下子指认出了嫌疑人。 3.留在案发现场的毛发。 经过DNA检验,结果正是嫌疑人孙茂远的头发。而嫌疑人和死者从未相识,因此死者房间出现的毛发只有可能是凶手作案期间留下的。 也是这点作为了最有力的证据,直接令刑侦总局做了逮捕决定。 雪上加霜的是,嫌疑人在第一次被刑侦局探员问话时,说自己5月1日晚一直都呆在威风堂网吧,但无论是网吧的工作人员还是网吧门口的监控,都证实了他是在撒谎。 被戳穿后,面对“你根本没有不在场证明!”的铁证,他却不肯再说话了,只是一个劲儿地反复说他没有杀人,他不是凶手,要探员还他清白。 声称没有杀人,却对自己当晚的行踪先是撒谎后是沉默。 头发出现在案发现场,却完全解释不了它出现的原因。 这种情形下。 无罪辩护,可能吗?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先来感谢赞助商们~ 上章的沙发小天使是四连冠的1214luckygirl! 好的,我们的第一个案子出现了。 第7章 07 熊小时思考的同时,办公室的几个律师也开始围绕这一点发生了讨论。 田桃一如既往的嫌麻烦。 她把那一厚摞资料一丢,趴到桌子上摆摆手:“这案子我可不管。他被捕当天闭着嘴直接来找律师不行吗?竟然还瞎编不在场证明,没事找事。” 方政正拧开他装在包里的不锈钢茶杯,小心地把凉透的了陈茶水倒掉,留下茶叶,然后往里面加了新的热水。 听到田桃的嫌弃,他叹气:“农村孩子,也没上过什么学,哪能想到那么多?” 老周就听不得这些借口。 他冷哼:“想的不多,倒是敢杀人!” “不是啊。” 方政慢慢地抿了一口茶,茶叶梗却粘到了他的嘴唇上。他用握着茶杯的手背去抹,滚烫的茶水倾泻着洒到了他已经磨损得很重、有些翘边的皮鞋上。 迟钝地发现后,他缓慢笨拙又手忙脚乱地弯腰去擦,结果脑门儿一下子撞在办公桌上,“咚”的一个闷声,听的人都替他觉得疼。 但他却只是后知后觉地摸了摸脑袋,发愁地慢慢又叹了口气: “他说他没做。” 熊小时:“……” 其他的几个人对他的反应倒是习以为常,老周更是直奔主题。 “没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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