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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口中聊着最新的十四行的诗集,聊着最新出土的文物,聊到华尔街的股市动荡,聊到之前出丑的一个我们共同的朋友。 他的眼神有些游离,因为我一直在看着他的侧脸,但他做不出抽出手,或者让我不要看他的举动,礼仪刻入骨髓,骄傲不可泯灭,他只能用力,握一握的手,委婉地表达着抗议。 我们去了幼儿园,贵族幼儿园的规矩颇为繁多,言行举止不得有错,一旦有错,就会被罚抄诗歌,我和金枫透过窗户,看向正在孤零零抄诗歌的小孩。 金枫忍不住嘲笑我:“喂,你小时候太蠢了,总捣乱,总被罚抄诗歌。” 我将头枕在他的肩膀上,手指撩开他的上衣下摆,指腹擦着他的小腹,我说,有你帮我,两个人一起做,不像那个小孩,只有一个人。金枫偏过头,很受不了的样子,他说,还是那时候的你,比较可爱。 我哦了一声,没反驳,我们又看了一会儿,终于等到那男孩抄写完了诗歌,他也不急着出门玩,只是一个人坐在座椅上。 他在做什么,金枫问我。我观察了一会儿,说,大概是在祭奠一段友情的结束。金枫斜睨了我一眼,我说,那孩子,很像我。我没说的是,我比他幸运得多,因为我有金枫,有一个愿意跟我一起的朋友。 我们逛完了幼儿园,我又带他去了我们的母校,这所学校从小学一直可以读到高中结束,想要继续深造可以去配套的大学,或者离开这所学校,被推荐去其他的大学。 --- 金枫一直在这里读,而我,在十三年前的那一夜后,我被父亲送到了国外,接受所谓的精英教育,也缺席了金枫三年的大学时光,在离开的第一年,我常常会想,如果我没有离开,我是否会出手,夺回我的金枫。 但最后的结论,都是,不会。我那时太过骄傲,骄傲到眼里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沙粒,被别人沾染过的金枫,在我这里已经不再完美,我不可能再去追他,也干不出和一个平民抢男人的事,那时候的我,天真的以为,我对于金枫,不过是占有欲作祟,我以为,三年的时光,足够我恢复理智,足够我将自己重新摆正到挚友的位置上,但到最后,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判断是错的。 我试过糜烂的生活,脱下绅士的外衣,让兽’性和肉欲代替理智。 我试过沉迷于高雅的兴趣,与世隔绝数个月,调配一瓶香水,画一幅画,亲手造一个小型雕像。 我试过伪装成流浪汉,四处流浪,接过别人递过的违禁药物,他们说,会看到天堂,我的眼前,却出现了金枫的身影。 我花了三年的时光,折断了我的骄傲,放弃了所有的矜持,我想告诉金枫,我爱他。 然后,我收到了他婚礼的请帖。 然后,我成了他婚礼的伴郎。 ---- 我们逛了小学的区域,又去了中学的区域,他的视线停留在圆拱门对面的树下,沉默着不说话。我知道,他在想,他的A先生,他们在树下无数次地亲吻,画面美好得让我刺眼。 他一直在看着,我在他的身侧,安静地等待着,时间一分一秒地划过,树影婆娑,下课的钟声骤然响起,我的太太被迫从回忆中抽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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