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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故土的味道。 徐至刚才在厨房里沾了一通烟火气,似乎让人觉得更容易接近了一点。 程锡忍不住多看了徐至一眼,却恰好碰到徐至的视线。那双眼睛显然不如从前冷,这么一交汇,他竟然生出了和徐至相识甚久的奇妙感觉。 关峰毫不客气,端起盘子往自己那边的白锅下了半盘牛肉,在沸腾的汤里涮了一小会儿便捞出一大碗,程锡怕徐至没得吃,赶紧抢了一筷子,放在徐至碗里:“你倒是吃呀。” 徐至看着自己碗里多出来的肉,说了声谢谢。 几个人围在一起吃火锅,算是徐至的新奇体验。 他的父母待他更像是严苛的老师与学生,饭桌上遵守的是食不语的礼仪,他们虽然不至于隔着长长的桌子吃饭,但总归冷清,没有与其他家庭共同进餐时的热络。 欧美人讲分餐制,徐至活了二十二年,程锡倒成了第一个给他夹菜的人。 程锡很能吃辣,自己用的筷子一直在红锅里捞菜,他很少喝水,也没有发出被刺激到的呼气声。等菜熟的时候,他会换一双干净的筷子,从白锅里捞点儿肉和丸子,放进徐至的碗里。之前徐至尝试了另一种,明显是被辣到了。但没有失态,脸有点发红,他开了一罐啤酒,再放下时易拉罐底磕在桌子上的声音已经变得清脆。 空了。 然后筷子便都往白锅里走。 程锡夹了煮熟的菜,还在吃的时候想起了徐至发红的脸,心猿意马的后果就是被辣油呛了一下,他立马侧过身去咳嗽。 一只手贴住他的后背,用试探性的力道拍打。 他甚至忘记了生理上的不适,感观上只有徐至安抚他的手。 脑中浮起不着边的两个字:温柔。 心中有什么东西逐渐坚定。 也许就是喜欢。 第14章 那大概不是一见钟情,也够不及细水长流。 他的喜欢,卡在它们中间。 火锅吃了一个半小时,关峰啤酒喝个不停,最后醉得一塌糊涂,袒着肚皮瘫在沙发上傻笑。 菜的分量准备得恰到好处,盘子里没有多余的,洗起来倒很方便。 徐至主动提出来洗碗,程锡本着私心想和徐至多待一会儿,完全不觉得客人留下来清扫有失礼数,便把关峰晾在一旁,两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又挤在流理台边。 “我之前觉得你大概不会做家务,没想到上起来手来很熟练。”程锡接过徐至递给他的盘子,将上面的水迹擦干,然后整齐地摞起来。 徐至道:“刚来这里的时候住校,都是自己打扫。赚钱之后才有钱请钟点工。” 他两手空空来了美国,家里支付了学费和他必要的开销,但他生活简单,剩余的钱都被他拿来买了风险较低的国债,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开始进入股市,时机掌控一流。 等到二十岁大学毕业时,他已经在波士顿、纽约和洛杉矶拥有多套房产,租金给他带来的回报率稳定在百分之二十,相比其他收益而言也只是九牛一毛。 徐至是投机者,但他的成功从来都不是巧合。 程锡听了不住地点头:“佩服。我记得我以前啊,天天掰着指头混日子,高中的时候特爱跟人打架,喏,这儿,被碎酒瓶磕的。” 他放下盘子,把额前的头发往后扒拉,露出发迹那儿一个发白的疤痕。窄而短,不定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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