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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直接唤我的名字之逸,都行。” 迟墨愣一下,看着他点头。 “回头记得多带豆豆和芽芽过来家里玩。”他又道,唇畔浮着笑,眸色清亮的看着她。 迟墨只好接着点头,礼貌回应: “会的。”她说。跟着笑了笑。 “还没录完吧”顾之逸看看她,再瞥一眼还开着的同步显示屏笑道:“你们继续,我就不打扰了!” 他说罢微微欠身,又看一眼“你们”中的某人做了个再见的手势。随即向全程被无视的“你们”中的另一个—— 一旁看呆的周茉轻颔首,附赠了一个笑脸。 尔后,他风度极好的转身,不疾不徐走出录音室。 迟周二人不自觉目送他背影离去。随后两人对视,面面相懵…… “墨墨姐,你喜欢铃兰,还有那些你爱吃的菜都不是我说的!肯定是他问的老板!” 静默片刻,周茉摇头,手指朝上指了指。顾之瑞正在上面书房给还要录音的小故事,做最后的整理。 言罢,她也不录音了,凑过来和迟墨咬耳朵: “墨墨姐,你现在什么感觉?” 她看两眼迟墨手里这一大捧,比上回老板送的铃兰还要多出一半有余的花束,睇着迟墨的眼睛说道: “我觉得大顾总他对你…嗯?” 她用一种“墨墨姐,你懂我的意思吧”的眼神看住迟墨。 迟墨看下她,又垂眸看下手里的花,眉心轻蹙微呶了呶嘴应道: “应该是因为我是小瑞的朋友,又是初次上门来这里录音,所以出于礼节表示一下?” 她这么说,其实心里也不太确定。女性的直觉,让她对顾之逸看她的眼神有些警觉。可她又担心自己会不会感觉错误?她实在不想自以为是,自作多情! 年轻有为,财貌双全,条件好成这样的男人,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她一个离过婚的女人,还带着两个孩子。并且她二十八岁了。这个年纪说不上老,但也是奔三路上的人了。再两年,她就足满三十岁。 虽说,她自己在年龄问题上,并不会自我设限。但就她所见,大多数男人对爱情还是很专一的—— 他们永远喜欢年轻鲜嫩的姑娘。 象人说的: 二十岁的男孩喜欢十八岁的姑娘; 三十岁的男人喜欢十八岁的姑娘; 四十岁,五十岁,甚至六十,七十的老头,他们也喜欢十八岁的姑娘。 男人喜欢青春漂亮的脸孔,喜欢鲜妍的身体。这几乎是男人们的共性。现下流行的“白幼瘦”的审美,不正是这种心态的折射。 就好比章聿安,即便宋苒年过三十,但她雪肤花貌,似玉骨冰肌不会老,美得叫人心惊!看着娇娇嫩嫩亦不过二十出头的模样。 是以,不是她悲观,亦不是她自卑要妄自菲薄。她只是很清醒,也想一直保持这样的清醒。如今她自然不丑,她也不老。可是既然能轻易就找到比她更年轻,更漂亮好看的女人,又为什么要找她呢? 很多人会说,只看容貌太肤浅。那样的喜欢很廉价。然而说这些话的人,又有几个能真正超越皮相的诱惑?事实上,他们大多也喜欢长得好看的!如果可以选择,迟墨相信,他们也不会选丑的。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何况,加上今天,她和顾之逸统共见了两回。而上次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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