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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睡着,便各自将手伸到枕头底下,同时摸出了一个用红布包裹的东西,打开一看,都不由愣住。 当初,孙擎风将金麟儿长生辫上的铃铛捏爆,铃铛一分为二,壳子在金麟儿手上,里面的金珠在他手上。 这天晚上,他们各自给了对方一件新年礼物,那铃铛壳子到了孙擎风手上,金珠子又去了金麟儿手里。 金麟儿忍不住笑,蠕动了两下,钻进孙擎风的被窝里,咕哝道:“被子湿的,好冷啊。” 孙擎风按着他的脑袋揉了两把,怒道:“安分睡了!不然把你扔出去……” “喂狼?”金麟儿咕哝着,“咱家门口的狼,被你骗了好多年,从来就没吃到我的肉,只怕已经饿死了,我才不怕呢!”说着,侧身抱住孙擎风,并胆大包天地把腿架在孙擎风身上。 孙擎风当然没有把金麟儿丢出去喂狼。 作者有话要说: 孙护法:我一辈子都没说过这么多话。 金麟儿:??? 孙护法:看什么看?睡觉! 金麟儿:可你……你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孙护法窒息。 打一个小滚,求留言-3- 第12章 搬家 孙擎风在除夕夜里放出豪言,要查出胡酒的图谋,找到平安消解金印的办法。 第二日睡醒,他又决定从长计议。毕竟,胡酒杳杳无踪,日子还要过下去。 两人的活法,的确稍稍换了一番。 过了年关,风雪日盛。 孙擎风用木板钉死石屋的门窗,带着金麟儿,搬到百里开外松江河边的云柳镇。 小镇依山傍水,住户近千人,在荒凉的西北边地,算得上热闹非凡。镇北不到三里处,设有一座兵站,戍边士兵有三百余人。 孙擎风搬来此地,正是想着,若自己再度因鬼煞之气爆发而失控,金麟儿可前往兵站寻求庇护。寻常兵士,自然不能奈他何,但多拖上一会儿,他兴许能平静下来,至少不会再次弄伤金麟儿。 窖里有数不清的黄金,他们手头宽裕,在镇上买了一座大小合宜、位置极佳的院子。 院子先前一直有人住,门前种的桃树、李树都已有十余年树龄,院里种着菜、蓄养了禽畜,屋后还有几亩薄田,开春即可再种。 两人拿着陈云卿帮忙办理的户籍牌,化名孙风、孙林,扮作一对平常父子。 金麟儿这才知道,早在自己头一次生病时,孙擎风就有了搬家的心思。孙擎风的心,比自己知道的还要柔软,他一定是天底下最好的护法。 孙风是个农人。 数九寒天,正是农闲时节,他便做个猎户,日出入山林,日落前带着猎物归来。 原本,以他的眼力和射术,狩猎半日绰绰有余,但他打猎不为吃肉而为找血,总要挑拣一番,找些健康漂亮的,才敢拿去给金麟儿。 孙林入了镇上的私塾。 十四年来,他第一次过得像个寻常孩童,住在热闹街市里,跟小伙伴们相邀上学堂,放学后在路边玩耍,天黑前摸回家,被家里正在做饭的爹爹责备。 无论如何,他们总算过上了平常人的日子。虽然,这平常当中还是有些不平常的地方。 寒风呼啸,凉气从窗缝间钻入。 天尚有些黑,屋里燃着红彤彤的炭火,在炭火的红光映照下,孙擎风的脸上竟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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