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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可我真的真的从来都没有想过江枫居然真的是会死的。那么年轻张扬的生命,在我的世界里鲜活存在过的,我那么爱的江枫,怎么会真的有一天会死去? 我都已经做好长时间寻找的准备了,一年不够两年,两年不够五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一辈子……只要我还活着,就一定可以等到江枫出现,一定可以找到江枫的踪迹的。 那些日子麻木冷漠得让我都已经忘记了时间了,我甚至需要靠小赵的不断提醒才不至于忘记那些饭局酒宴。 小赵也觉得我车上桌上简直就是两个人,一下车到饭桌上整个人就跟打了兴奋剂似的,一下车就只剩下一张人皮。刚开始的时候还大惊小怪,以为我是哪里不舒服,后来就见怪不怪了。 接到胖子电话的时候我正在放桌上喝得畅快,因为带着小赵,所以是直接冲了出去。即便没有小赵在,恐怕我也会不顾一切地出去。 这就是江枫给我的报复,这就是他给我的答案。 去江边的路上我的耳边就一直回想着那句话:“我也会让你后悔一辈子的。我只会比你更狠。” 迟钝了两年的神经一下子全部都紧张起来,所有从心脏流出来的痛布遍全身之后又源源不断地一分不减地传输回心脏,听到关于他的消息竟然本能地对这个世界重新有了直觉,可是,却是一种这么痛的感觉。 我送的衣服,我送的手表,我爱的人。 跪在他的旁边,触摸到他冰冷的身体的那一瞬间我忽然间明白了最后看到他的那个眼神,无望,没有焦点,原来,居然,是这个意思。 你活过来,我用十年的寿命,只换你活过来看我一眼好不好…… 据说,凌迟就是把人的肉片一片一片的割下来却不让他死掉,最后才会切到心脏。可是,躺在下面的人,是直接把我的心脏拿走了,牵起布满全身的神经,留下一副行尸走肉。 那种痛苦,那种绝望,深不见底的深渊,永远没有尽头。 当初有多甜蜜,现在就有多悲伤。 肌肤之亲,切肤之痛。 ☆、以死亡之名说爱你2 后来我才知道,江枫一直都生活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就在这个城市里,原来,我的直觉是对的。 送走江枫的骨灰之后去了他住的地方,找到了那本和一本日记本。 看日记上的日期,应该就是那次我回家结婚之后才开始写的。 字迹娟秀,一如其人。 “故事一开始就从分开写起会不会太悲伤…… 虽然很早就知道他会离开,但是当这一天真的到来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生气、怨恨、闹脾气,是这一天确实来得太快了还是是我太贪心? 一直自欺欺人着,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还会偷偷计算一下在一起的时间,想着什么时候真的分开了也好有些鲜活的记忆,后来就忘记了,太幸福的人忘记了时间,也终究会接受时间的惩罚…… 从看到那个戒指开始,就让自己每天少喜欢他一点,多想想他的缺点,忘记他的优点,这样在分别的时候会不会就不那么心痛了? …… 他走的那天,给他煮了碗面,就算是分别。我望向窗外不去看他,心里空落落的,不知道是一种什么感觉。可能不是悲伤,可就是很难受。不心睡觉,在那里一直坐到天亮,我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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