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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的。 看了眼男人的笑脸,洛凌没搭理,绕过了男人继续行走。 “哎,狗狗,不吃吗?”男人追着洛凌跑,还想要伸手拉洛凌。 洛凌猛地一跃躲开,对着男人呲了呲牙。 男人立刻不动了,害怕地退后一步。 洛凌警告过了男人,就继续走。 “切!”男人啐了一口。 就听旁边有人笑了起来,“小王,踢到铁板了吧!这狗明显是有人养着的,能被你一条火腿肠就骗走啊!” “有人养的就骗不走了?”小王冷哼,还盯着洛凌的背影。 阿拉斯加,这狗可不便宜。虽然这只看起来毛色有些怪,白多黑少,但模样是没错的。白捡一条狗,随便养两天,转手卖给别人就能赚几百块,可比他平时逮了狗卖给那些饭店要赚得多了。 洛凌走了大半天,那小王就跟了她半天,心里面琢磨着该怎么抓住这只大狗。可越看,小王就越是心烦意乱。 路上已经有人注意到洛凌了。大型犬身边没主人,本来就很惹人注意。有些路人避着她走路,生怕被攻击。而洛凌本来就是个人,知道交通规则,走人行道,过马路等红绿灯,让旁边的一些路人好奇心起。 这种情况,不适合小王去抓洛凌,见洛凌还会过马路,而且走路很有目的性,他就怀疑洛凌是要回家。一回了家,他还怎么动手? 小王想了想,灵机一动,给自己朋友打了电话。 洛凌知道身后跟了人,还就是那个黄毛,回头看了他一眼,忽的加快了速度。 小王急忙挂了电话,飞奔着去追,可他哪是洛凌的对手? “妈的!”小王喘着粗气,终于是跑不动了,眼睁睁看着洛凌的身影越跑越远。 甩掉了小王,洛凌就轻松很多。她放慢脚步,走走停停,仔细观察周围的店铺。等到夜幕降临,洛凌选好了一个没有监控的“作案地点”,粗暴地破门进入了一家杂货店,偷了里面的纸和笔,以那个研究员同事的身份写了一封信,顺手拿了一只塑料袋,将信纸收好。 洛凌离开的时候,回头看了看被她扯出来的大窟窿,心里面有些愧疚。应该从李富天那里拿点钱的,这样好歹能赔偿人家经济损失了。 现在她是没办法了,只能在脖子上挂着塑料袋,快步跑走。 那个研究员的家就在本市。幸好在本市,否则洛凌不光要抢劫人家杂货店,还要抢劫邮局,找邮票了。唔,邮局内外都有监控,她或许要破坏不少邮筒,抢人家信封上的邮票。那样更加缺德了。 第294章 胖达之旅(三十四) 洛凌吁了口气,边奔跑边胡思乱想,在天亮前找到了那户人家,将那封信塞进了他们的邮箱中。 这样就行了。 洛凌想着。 突然,洛凌听到楼道内的脚步声,连忙躲开。 一个面容憔悴的女人走了出来,手上提着一个保温桶。 洛凌躲在绿化带中看了一眼,就将这个“饲主”人选给否定掉了。既然要找,那就找个有钱又有爱心的好了。唔,最好还是个忙碌的上班族,不会整天和自己在一起,不用她一直装狗。 这么想着,洛凌觉得这条件真是太高了,比较难搞。 如果时间正好是她完成张雅工作的那一年就好了。这样她可以接近她自己,反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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