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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在城下那熙军营地里,帐篷地铺住久了,在满地的血腥与伤亡中走出来,再是高贵的公主,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过,还好,没有想象中的娇弱,不似传说中那种风一吹就会倒的熙朝女子。 这就是没藏丹珠对夜长欢的初见印象。 既满足了她对于熙朝贵女和亲公主的好奇,同时,也没有削弱她作为永乐城大小姐的优越感。很好。 “会骑马吗?” 两人礼见,那公主竟双目盈盈,只笑不语,没藏丹珠便用熙朝官话问她。永乐城虽偏僻,但离延州近,经常要打些草谷,大小姐还是粗通熙朝官话的。 “会一点点,骑得不好。”夜长欢笑答,答得很谦逊。 “射箭呢?”没藏丹珠扬了扬眉尾,又问。 “也……会一点点,不精。”夜长欢又笑。她觉得,初次相见的两个人,这种开场白,有些吊诡。不过,城下的战场,城头的见面,本就吊诡,若按常理行事,反倒怪了。 “杀过人吗?”没藏丹珠继续沿着吊诡的路子,一去不返。 “没有,我见着血,有点晕。”夜长欢依旧浅笑,谦虚作答,说的倒是实话。 “打过仗吗?” “也没有,……这是第一次离战场这么……” 最后一个“近”字未出口,夜长欢本能地偏头跳开。 与此同时,“啪”地一声,没藏丹珠手中的骨鞭,从她脸边甩过,呼呼震响,近得脸上的寒毛都有感觉,却又极其有分寸,有惊无险。 “有只蝇虫,从你肩侧飞过。”没藏丹珠将骨鞭缠于手掌,一边解释,一边执起鞭梢给夜长欢看,那尾端上,果然沾了只被拍死的蝇虫。 “……”夜长欢笑。 没藏丹珠甩起鞭子在她脸侧打蝇虫,大约跟她在裴皇后的赏花宴上,用弹弓打吕桢儿头上的蜜蜂,亦或是在出京的驿站里打嵬名霄的耳珠,甚至在延州大营里表演连环箭法,皆是一样的心境与用意吧。炫技?示威?吓唬?证明自己? 夜长欢脸上的笑意,便越来越盛。当别人成为自己的镜子,才知道自己的面目可憎。当然,亦更加能够窥视清楚别人的隐秘内心——这个趾高气昂的永乐城大小姐,心中有怯,有惧,有躁,还有压抑。 所以,熙朝的和亲公主,低调,谦逊,抽一口长气,定一定被呼呼鞭声惊了的魂,转而去解释那只蝇虫的由来: “天气热,下面尸体都堆成了山,许多人的伤口也溃烂了。” 夜长欢本想借此将话引入正题,没藏丹珠却不接招,冷冷一声嗤笑,似在嘲笑夜长欢的怜悯与胆小,继而转身朝向城外,虚看着城下连营,一边缠解着手里的鞭子玩儿。 简短几句问答,一鞭子的试探之后,没藏丹珠的优越感,更强烈了。她精于骑射,使一手好鞭,十五岁就跟着没藏野里上战场,经历大小战役无数,取敌人首级,犹如砍瓜切菜,眼睛可以不眨一下。比起“黑珍珠”这个绰号,其实,她更喜欢他们称她“火旋风”。 永乐城的许多男子,都不是她的对手,女子么,她从来就没有将她们视作同类来比较过。 也是,她是没藏部族的继承人,永乐城的继承人,甚至,如今就连谁想要做夏国皇帝,都得先承诺让她来做正妻,生继承人。 试问,在她目力所至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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