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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穿着一个黄铜钥匙,霍斯予记性甚好,立即认出,这正是那间公寓的钥匙。 他心里涌上一阵全然陌生的感觉,摩挲着这把钥匙,贴到唇边,带着周子璋的体温和好闻的味道,似乎很高兴,又夹杂着酸楚,霍斯予简直觉得自己像个娘们,但这一刻,他却平生第一次,觉着这种娘们似的软绵绵挺好。 真的,挺好。 “为什么,把钥匙穿脖子上?”霍斯予迟疑了一下,还是问了。 周子璋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说:“你小时候不把家里钥匙挂脖子上吗?我习惯了。没为什么。” 霍斯予静静端详身下这张脸,嘴角慢慢向上翘,展开一个真正愉悦的笑容,他俯下身,亲亲周子璋的胸膛,然后坐了起来,整理自己衣服,把周子璋也拉起来,笑说:“不做了,我带你花钱去。” “什么?”周子璋有些听不明白。 “一看你就是那种即便手头有钱,也不知怎么花的,今天我亲自带你,往后你要刷卡上瘾了,觉得两万块不够花,我再给你加。”霍斯予微笑着亲了他一口,又舔了他耳垂一下,说:“晚上回去,咱们再大干三百回合。” 作者有话要说:霍斯予真的不只是一个畜生,就像周子璋不是一个小白受一样。 第 19 章 周子璋这一生中,从未想过男人可以这样将大把的钱花在自身修饰上。 他从来不知道,男人单单修个头发,就可以有那么多道工序,可以有这么多人伺候你,更不要提随后的洁面护肤,按摩修甲,复杂繁琐到令人以为他们不是在摆弄一个人,而是在研制某种秘密武器。 在被摆弄了大半天,获得一个全然陌生的形象后,周子璋又被霍斯予带去高档男装店,走进那些散发之将普通人拒之门外的店铺,试用那些花费普通人一年年薪的衣物。那间店环境冷硬疏离,射灯从不可思议的角度折射下来硬生生打造出拒人千里的光彩,大理石地板简直光洁到需要女士谨防走光的地步,他这辈子做梦也想不到的各类男用衣物分门别类,借由价格产生的优越感,高高在上,拒绝他这样一个普通老百姓的窥探。 整个过程,周子璋只感到人被蜕变成一件物品,经过一个程序化的打磨过程,出来后将粗糙过虑,只余精细华美,跟陶瓷上釉抛光,无甚区别。几个小时后,他看着穿衣镜中的自己,一件亚麻色衬衫,外罩英伦风格的休闲西服,下面是将长腿形状勾勒得线条笔直的细格子西裤,脚蹬真正的鹿皮皮鞋,分明是一个乍眼看去,犹若与霍斯予等同个货色的翩翩佳公子,但问题是,这还是他吗? 还是那个叫周子璋的人吗? 周子璋对这样的自己深深厌恶。在他的记忆中,小时候从没拥有过一件真正属于自己的衣服,他身上穿的,从来都是亲戚们送过来的,哪家儿子不要了的旧衣服。虽然没露过肉,可也从来没让自己穿得舒坦过。有很长时间,他一直穿一件小叔淘汰下来的蓝色运动外套,那衣服太大太长,整个人走在大街上,就跟一个大号墨水瓶一样。 小城里有风俗,一到过年,人人必定要穿崭新的衣裳迎接新年,但周子璋却一直没有这个福分。他要等到上了师范学院后,才靠自己的勤工俭学,于过年时买了一件夹克。这是他记忆中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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