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14 (第2/2页)
舌,既然萧震赖着不走,苏锦爬到榻沿前,一边穿绣花鞋一边不耐烦地道:“侯爷也不用不舍,我是过来人,实话告诉你,再深的感情早晚也会变淡,现在侯爷可能会难受,过两年你娶个媳妇,不用说一年半载,睡上一晚,保证您能忘了我。” 过来人? 萧震笑了,笑得眼睛都红了。 她果然是水性杨花的,很快就会喜欢一个人,然后又能很快就忘记,前几天还说想做他的女人,一转眼就想改嫁旁人了。说什么他娶了媳妇就会忘了她,反过来的意思不就是,改天她嫁了别的男人,睡一晚也就能把他忘了? 萧震呼吸猛地重了起来,他倒要看看,这女人要怎么忘记他! 苏锦刚把脚尖儿探进绣花鞋,眼前突然一黑。 她疑惑地仰头,还没看清萧震的脸,人就被他抛麻袋似的抛到了肩上! 苏锦傻了眼,直到萧震跨进内室,大步奔着拔步床而去,苏锦才反应过来,这家伙…… 念头刚起,苏锦被人仰面摔到了榻上,摔得她头昏眼花,才睁开眼睛,萧震山岳般朝她倾来,势不可挡。 苏锦咬唇,推开他吧,武将魁梧的身板真是叫人馋,不推吧,有点不甘心,凭什么他要她就给? 就在苏锦左右为难时,哗啦一声,裙摆突然被萧震掀到了她脸上。 苏锦胳膊一软,突然就使不出劲儿来了。 她承认自己没出息,承认自己就喜欢萧震这股蛮劲儿! 来吧,不用怜惜她! ☆、第74章 萧震没有怜惜苏锦。 他就像一头初次狩猎的孤狼。没有人教过萧震该如何捕捉猎物, 他傻傻地在林中穿行, 好不容易看见一只心仪的狡兔, 他笨笨地跟着,想弄清楚自己到底该怎么捉住她。萧震很饿,那只兔子一定很美味, 一定能填饱他的饥肠辘辘,但兔子那么可爱, 萧震就想,为什么一定要吃掉兔子, 就这么看着她, 他也知足了。 可没等他看够,漂亮可爱狡猾的兔子突然要跑了。 萧震再笨,他都是一头狼,他怎么能放任守了很久的狡兔离开? 他还是不会狩猎,不懂狩猎的要领,萧震只是冲了出去, 完全凭借狩猎者庞大的身体优势抓住了兔子。萧震很生气,因为要跑的兔子再也不可爱了, 他恨她的无情,他怕她的无情,他再也不想等, 他现在就要猎了这只叫他一会儿喜一会儿苦的坏兔子,看她还能往哪跑! 狼吃兔子,是为了果腹活着, 萧震对苏锦狠,却是希望她留下。 她曾经是谁的妻子她是否美味,萧震都抛到了脑后,他只求苏锦留下,别再让他变成孤家寡人。 萧震受不了被她冷落的日子,连冷落都受不了,萧震无法想象苏锦走了,他会变成什么样。 脑海里一片混沌,萧震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顾及不到,他就只有一个念头,留下她。 明明苏锦就在身边,萧震心里的小妇人却已经无情地离开了,萧震疼红了眼睛,他狂奔着去追她,一直追啊追,发疯似地追,直到再也没了力气,再也跑不动了,萧震才颓然停下,闭着眼睛倒了下去,像一条累急的狼,伏在地上,上气不接下气。 他好歹还有下气,苏锦一口气都快续不上来了,丹凤眼瞪得大大的,劫后余生般盯着帐顶。 老天爷,得亏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