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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这么兴奋的,应该教训戎黎好好做人。 戎黎没有心思回答,全部注意力都徐檀兮身上,从开庭到现在,她没有给过他一个眼神。 他突然不敢牵她的手了。 庭审还在继续。 公诉方是位女检察官,姓叶:“法官大人,请允许我传召我方一号证人上庭。” 法官允许。 一号证人徐檀灵上庭了,在作证之前,先宣誓证词属实。 宣誓完毕之后,叶检察官上前提问:“证人,请问你和被告是什么关系?” 徐檀灵往被告席看了一眼:“母女。” 温照芳在冷笑。 “十三年前乔梁田遇害的那个晚上,你在哪里?” 她说:“在家里。” 叶检察官又问:“你当时看到了什么?” “我本来在做作业,听到我妈房里有声音,而且她房门没锁,我在外面看见她拿着剪刀,在捅家里的保姆。”徐檀灵面露惧色,“我当时很害怕,逃跑的时候撞到了墙上的画,还落下了一只鞋。” 叶检察官继续:“请问你还记得那只鞋吗?” “记得。”她抬头看徐檀兮,“那是我姐姐的鞋,因为我太喜欢,所以偷穿了。” “还有没有看到别的?” 她一五一十,全部供认:“看到我妈拖着尸体去埋,埋在了家里的院子里,当时我年纪小,不敢告诉任何人。” 她今天会来作证不是良心不安,是没得选,她要是不来,戎黎和温时遇都不会放过她。 叶检察官提问完毕,后面又传召了二号证人李大彬上庭。 李大彬说温照芳指使他破坏刹车,还指使他去祥云镇谋害亲生女儿,并且提供了他与温照芳往来的汇款记录。 被告律师辩解说,他的当事人只是雇佣了李大彬去监视,并没有指示他杀人,没有直接证据,疑点利益应该归于被告。 杀害乔梁田已经认罪了,这个无话可说。证人反水了,精神疾病也没得打,输定了,后面欧阳烨就只能走过场。 公诉方做最后陈词:“被告在杀害乔梁田之后,把尸体埋在了别墅的院子内,并第一时间清理了现场,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如果被告当时不具备控制和辩认自己行为以及结果的能力,能做到这个地步吗?” 陪审员们面面相觑。 叶检察官继续:“被告温女士指使李大彬先生破坏刹车、谋害长女徐檀兮,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有杀人动机。” 叶检察官抬手示意了一下,书记员把证物呈堂。 “十三年前被告乔梁田杀害并埋尸的过程被二女徐檀灵目睹,当时徐二小姐逃跑的时候留下了一只鞋。” 等法官大人看完,证物又传到了陪审团那边,叶检察官才接着说:“就是这只鞋,从埋尸的地方挖出来的。” “徐二小姐当时是偷穿了徐家大小姐的鞋,被告误以为目击证人是徐大小姐,所以才会买通李大彬在刹车上动手脚,有买通他去祥云镇撞人,目的就是为了杀人灭口,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被告连亲生女儿都不放过,还不知悔改,试图利用证人、用精神疾病来脱罪。” 叶检察官提了提嗓音:“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请考虑被告的态度,严判凶手。” 温照芳官司输了,从证人反水那刻起欧阳烨就知道这桩官司没得打了。 被告故意杀害乔梁田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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