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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 by骨谷 第十二章 对於朱顺这人,一丝放松都是要不得的。 深受其害的秦闫对此深有体会,因此,当朱顺提出出了城後改走小路时,他马上答应了,就怕进入下一个城镇时又遇上什麽“活动”,他又得遭殃。 至於朱顺给出的理由是,走小路虽然风餐露宿的,但胜在不用进城交税,那钱虽然不多,省下来够吃一顿好的了。 但後面的几天,却让秦闫认识到,他还是低估了朱顺,且悔得肠子都青到没边了。 只因…… 朱顺走著走著,就时不时四周张望一下,接著双眼一弯,咧嘴笑: “这荒山野岭的,能有人麽?来一下吧。” 说完,就伸了脖子过去,嘟上嘴。 秦闫立时瞪了眼。 ……他娘的,他算是知道这朱顺打的什麽鬼主意了! 更可恶的是,他还不得不配合! 於是,朱顺在走小路时,总是动不动就“来一下吧”“亲一个吧”“亲亲”——他娘的,他也不嫌恶心——惹得秦闫几乎抓狂,嘴唇更是肿了又肿,红艳红艳的。 秦闫一路心情就不爽,啃著因失去水分而干燥难嚼的干粮时,也如啃著朱顺的肉似的发狠用力,看著朱顺一阵心疼……那掉在地上的饼碎也忒多了吧,这人吃东西咋就这麽不利索呢? 不知朱顺如此“鄙视”著自己的秦闫,看朱顺一副悠闲吃饼的摸样,心下更难受,想他一直身为教中少主,一向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出门从来前前後後跟著一串人伺候,即使自个儿出门也是带著足够的钱花费,即使没钱,凭著之前一身武功也是来去自如,从不用吃什麽苦,何时如此憋屈在这野外啃干粮熬日子? 越想越不甘,秦闫一个不忿,直接把烙饼往地上一扔,然後冷著脸对朱顺说: “我不吃这个,我要走回官道,进城。” 什麽怕遇上“活动”他是不管了,反正他现在留在这荒山野岭也就给朱顺占便宜! 何况说不定哪天一个不好,让朱顺在亲吻时起了火,直接使手段强来,他後悔都来不及。 这两天他就发现朱顺已经越来越得寸进尺了,亲吻完了还啃脖子啃手指,再这麽下去,还不啃光了? 而大约是这两天占便宜占足了,朱顺并没有不耐烦,只是还是忍不住抱怨: “我说你不吃给我啊,东西不是你的也不能这麽奢侈啊。” 秦闫额际青筋跳了跳——重点根本不在这! 但他表面上还是维持冷酷的神情,言简意赅道: “难吃。我要进城。” 朱顺终於把话听进去了,却挑眉,说: “你是因为这烙饼难吃所以想进城?” 秦闫皱了皱眉,感觉这逻辑不完全对,但也沾了边,便说: “是又怎样,反正我要走官道,进城。” 朱顺侧了侧头,说: “那要是我弄好吃的给你,你就答应走小路了?” 秦闫闻之冷笑: “这种地方你能弄出什麽?” 朱顺耸耸肩,咧嘴,说: “你就等著吧。” 说罢,他就从包袱里取出玉米和番薯,开始捡柴搭架。 秦闫看著不说话,心内却冷笑,这两样玩意他吃过,也就那麽一回事。他就等著待会吃一口呸出来嘲笑这野夫! 却见朱顺从怀里取出小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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