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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闫没有那么细的腰肢,但皮肤也够滑,虽笑起来,嗯,似乎没见过他笑,但生气起来也别是有一番风味,兼且秦闫还有许多他们没有的优点呢。 比如因着练武,身材精瘦,啃咬起来很有劲道,手也够粗糙,帮他撸的时候贼带劲,还有那双腿夹着他物事时也够紧,湿热刚好,还有那压抑着的呻吟也够销魂…… 第十一章 花魁见闻 中 对於朱顺正掰著手指数他的“优点”毫不知情的秦闫,终於下定决心,强拉著朱顺往外走。 “诶诶?!”朱顺讶异叫著,但见秦闫神情凝重,只好暂时依著他,走出了人群,但一出人群就忍不住抱怨上了,“你怎麽回事?我刚去捏泥人时你不也等了?” 秦闫嘴角抽了抽——那是因为你那蠢母鸡把人家的面人都给啄光了,不得不留下来帮人家重新做些半成品!话说回来,那些面人都不知经过多少层处理了,为什麽这母鸡还会去啄?这是嗅觉异常的怪物鸡吗?! 深呼吸一次,秦闫决定不再纠缠那面人的事,调整了下表情,一副慎重模样,说: “刚才我似乎看见可疑的人影,我想我们还是赶快离开吧。” 朱顺闻之却没多大反应,好一会才反问: “真的?” 那语气里是明显的怀疑。 秦闫心下一跳,表面却不动声色,反倒拉下脸,冷漠说: “你可以不相信,反正他们也肯定认得你,到时候你被抓了,我可不会去救你。” 朱顺似乎真的被说服了,耸耸肩,道: “好吧,正好赶在天黑前去到城东,明儿下午就可以出城。” 秦闫闻之点点头,率先走在前面,感觉朱顺果然拖著刚缓过气来母鸡跟上,不禁松了口气。 事实上,哪有什麽可疑人物,他其实就怕朱顺再继续看那个乐坊选花魁下去,琢磨出味道,勾起了瘾子! 他们教中就有人经营乐坊,也举行过类似的活动,他当时也曾经观摩过。刚开始看著还挺正经的,然一旦到了技艺表演和问答,却极容易出毛病。 比如曾有一个技艺表演竟然是吞吐玉势,问他最自傲的是什麽回答是屁/股晃得销魂,问他最擅长是什麽,竟然答後/庭紧致如处子,甚至还说能现场表演。 当时可真结结实实给他上了一堂课,旁边的老教主还嫌不够,拍拍他的头说小年轻就是要多见识见识,这才他们教“文化”冰山一角,让他很难相信这与早上才教他要比正派人士更文绉绉的是同一人。 他虽然不知道这里是否如他教中人所办的“豪放”,但也不可小觑。他不知道为何朱顺眼瞅著禽兽得很,却一直没给他花开後/庭,但不管何原因,他都得杜绝任何可能引起他起意的情况出现。 然,朱顺……真的是那麽容易被说服的人吗? 朱顺活了这麽一把年纪,也不是白活的,人精著呢。 当晚两人在城东寻了家客栈住下,朱顺就以天气热,想再洗一次澡为由,让秦闫先睡。秦闫不是没怀疑过,然那举办活动广场在城中心,离他们所住足有小半天的路程,他可不相信朱顺还会跑去。况且,活动现在也完事了。 至於朱顺会不会在客栈水井旁洗澡时被黑衣人抓住,秦闫可一点都不担心,祸害千年这话可不白说,他甚至有点恶意想,最好黑衣人真发现他,让他吃点苦头。 可惜,秦闫算漏了一点,那就是,人家乐坊在城中心举办活动,然人家店面,可是在城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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