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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生,下一秒就成了没拿到工钱的无业游民。 幸好身上有包烟,叫了一辆车,“富水小区。” 司机从后视镜看我,“你脑门上的是血吗?可别蹭我座位上。” “我尽量吧。”后背也有血,被他这么一说,我都不敢往后倚了。 到了地儿,司机收我二十五。 找了半天,身上就二十块钱。 司机看了看我脑门上的血,踌躇了半天,“算了,不要了。” “谢谢您咧。” 司机的车绝尘而去,走之前听到他车窗里飘来一句“年纪轻轻……” 是啊,年纪轻轻,人却早就死了。2 酒吧里其实挺赚钱的,还能混迹在形形色色的人群中,再与众不同也不会显得格格不入,反倒无比平庸,我喜欢这种所有人都在糜烂的感觉,有那么几秒钟我会感觉到活着。 现在,我得换个地方糜烂,换个地方活着。 往富水小区走的时候,一路边走边脱,上衣上面全是血,随手脱了顺便擦擦头上的血,然后扔进垃圾桶,裤子就别脱了,有摄像头……忒变态。 到门口的时候有点儿紧张,敲门。 我有个合租室友,今年上大二,我是他的直系学长,今年上大四,两个人合租一件公寓。 果然,一开门里面就传来尖叫声。 “陶烨!你是魔鬼吗!”卢明杰被我吓疯了,调子都变音了。 “你小点儿声,”我把他往客厅里推,“老子又失业了。” 卢明杰把药箱拿来,盯着我后背看,“你是金刚芭比吗,这么扛揍?” “金刚就金刚,你芭比个什么劲儿。” “疼吗?”他往我后背用酒精棉球消毒。 我龇牙咧嘴,“肯定疼啊。” “你去飙车了?”他问我,“飙的只剩裤子了。” “没。” 他手下动作轻了一些,“实习就好好找实习工作,你老往那些地方跑什么?” “……”我没说话。 我这算哪门子实习。 从我刚上大三那年对封契告白之后,基本就被学校开除了。 实习顶多拿两个学分,也毕不了业,真没意思。 卢明杰给我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伤口,我把夜店工作服的裤子脱掉。 没了外面一张皮,我现在就是个学生,只是大四了,碌碌无为,毕业困难,也找不到工作。 还欠了一屁股债。 想到我当年大一进校申请贫困生,因为家庭情况特殊而且成绩好,直接通过,之后又开始拿国家励志奖学金。 07.扔我脸上一叠套子 那时候我还是一个欣欣向荣的高校学子,虽然家境不好,但好在志向高远,前途看似一片光明,假如我不回家的话。 但其实我一进校的时候就突然眼瞎了,我喜欢上一学长,封契。 实在是太喜欢他了。 那时候他还维持着衣冠禽兽的衣冠。 我之前挺自卑的,一是家庭困难要拿贫困生补助,另外就是喜欢男人。 但后来发现自己喜欢封契,有段时间竟然神经病般觉得喜欢男人也挺好,至少……你看人家封契多他妈优秀啊,长的又帅。 因为封契的太过耀眼让我开始觉得喜欢男人也挺好的。 这错觉一直延续到我上大三,封契要毕业了。 他要走了,听说他要出国,我很慌张,我那时候和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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