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时 (第2/2页)
之前部队经济化,光荣与梦想成为理想主义。 但他看到改革的决心,这也让他看到希望。 他也想做一个纯粹的军人,为了光荣和梦想,对得起身上的军装和五角星。 她看着亮闪闪的领花和严丝合缝的军纪扣,看着他蜜色皮肤在阳光的掩映下透着光,额头上的汗顺着脸颊流进衣领,他的骄傲,他的勇猛,她觉得自己深深被他吸引。 别光听我说,说说你呗。 我啊,我应该属于你们嘴里常说的书呆子。她抚过耳边被吹乱的碎发,张海峰看痴了,他喜欢她不自知的美丽。 程英上学那会不属于明星学生,因为绑架事件,她不爱露脸,虽然成绩好,人漂亮,但有些格格不入。无论初中还是高中,老师刚开始也会因为她成绩好,诸多文艺活动,国旗下发言,评选干部之类的都爱叫她,后来发现她只对读书做题感兴趣。 甚至因为成绩好还受到过排挤。 他妈的有病吧,丫谁啊,你报名字,我削他们去。听着就来气,看着张海丰冲冠一怒,程英不禁好笑,拍拍他的胳膊让他克制一下。 后来高中文理分班她认识了沉晔他们,几个人因为学习成绩好,就总爱一块玩,比考试成绩,比奥数,比名次,拼英语,约好了考同一所大学。 高考放榜那天,她去晚了,第一张榜单被撕掉了一半,她算了算自己应该是考了全市第一,后来查了成绩,的确如此。 到后来的大学,那个时候应该是程英最快乐的一段时光,简单纯粹,围着学术打转。 她没想过考研,毕业后就去了国企,虽然就工作了几个月。 后来几个伙伴就一起出来创业了。 她总是用轻描淡写的口吻说着过去的丰功伟绩,过去的成绩不爱见天的挂口上吹嘘。 你第一个男朋友怎么就分了?那不是你初恋吗?得亏他还记得,连程英自己都快记不得那男朋友叫什么了。 两人是大学同学,大三在一起,他坚持要去美国,程英则坚持要留在国内,还没毕业就分手了。他现在应该在硅谷,研究着武器之类的。 哼,卖国贼。张海丰嗤之以鼻,他顶看不起那些吃了国家红利,转身投靠美国的卖国贼。 他又回来找你吗?在你功成名就之后。 程英摇摇头,可能有她也不知道吧,都已无关紧要。 他灼灼的看着她,她让他想起了他的爷爷和奶奶,战争年代一路走来,相濡以沫的爱情。 把手给我!她把手递给他,被他从台阶上拉起来,两人挽着手跟晚霞染红的军区大院回东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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