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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自足。程诺刚被送到乡下的时候,奶奶是不愿意留下她的,哄她走,可是送她去的人,早就走了。程诺也倔,独自走到村口,却记不得来时的路,是往左,还是往右。她就坐在路口的石头上,一坐到天黑。 黑到路上再没人经过,也看不清人影的时候。奶奶打着电筒,找了过来。也没说话,牵着她,带回家去了。 从村里到镇上的学校,程诺要走半个多小时。冬天的时候,天不亮就得起床,往学校赶。奶奶总是比她更早起,做好早饭,热在锅里。有时候是一碗面条,有时候是前一天剩下的饭菜。可不管是什么,总是热乎乎的。 程诺在乡下的六年,那个家是没有给过生活费的。她所有的花销,都是奶奶种菜卖菜所得。一个书包,缝缝补补背完了六年小学。升初中的时候,她想要个新的。奶奶没说买,也没说不给买。程诺周末跟着去镇上卖菜,一直卖到中午,也没卖完。她记得当时奶奶也是这样,对着过往的每一个人,说:“买吧,自家种的菜,便宜,买点吧。” 那天,卖到下午,才卖完所有的菜。奶奶用卖菜的钱,给她买了个新书包。 程诺站在原地,看着老太太被孙子搀扶着,渐走渐远,却仍是回过头来看她。眼里带着期盼。 她突然脑子一热,冲他们喊道:“我买!这房子我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有台词了~ 第4章 安家(捉虫) 程诺没有多少钱,可以说是个穷人。 毕业就结婚,工作四年,普通的一名小编辑,工资不过五六千。林以安的工资比她高。两人加起来,每月也有小两万。但在城市里生活,花销大。好在程诺从小节俭惯了,每个月无论如何也要先存五千。四年下来,存了二十万。 这笔钱,本来是打算买车的。离婚的时候,林以安都给了她。是她的全部家当。 说要买下那栋房子的时候,她是脑子发热,一时冲动。说出口就后悔了。可是当老太太哆嗦着手,拿出一张可以称为古董的、泛黄的房契,交给她时。她突然感悟,那栋房子,将要属于她了。独立地、完整地,属于她一个人。可以让她称之为家的房子。 荷叶洲的房子都没有房产证,不需要过户,就连这张房契,其实都是多余的。上面的章印,出自早巳没有法律效应的民国政府。整个买卖过程,只是简单地写了一份购房协议,双方签字画押,去村部盖了个章,程诺就成了房子的主人。前后不过两个小时。 至于价格,也的确如老太太所说,便宜,很便宜。那么大的一栋房子,连同里面的物品,以及房子四周一亩多的空地,只卖五万块。 搁在城市,五万块,不够买一间厨房。 程诺回到酒店时,天已经黑了。她看着那纸房契发呆,好像做梦一样。 就这样,就这么简单,给自己买了间房子了? 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感想,在那样一个破败的江心洲,买了那样一间房子,还是在短期内都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理智地说,这么做是不明智的。 可她竟然隐隐有些期盼,她能来到这里,能看见那座房子,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或许,她真能像荷叶洲的那些老人一样,在此终老,也未必不可。 第二天,程诺退了房,拖着行李箱,再次登上渡船。 可能是周末的原因,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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