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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同桌,被他忘掉是很不应该的,毕竟他们可是从一起下河捉鱼,上树掏鸟,比赛射尿中建立的深厚友谊。 上次去偷柿子,朱小伟也去了,只是很悲惨地被狗咬掉了裤子,哭着回家了。第二天到学校的时候才知道宋义竟然撞到了头,送医院去了。他觉得自己不够义气,要是自己没有扔下宋义自己回家,说不定宋义就不会失忆了。 想到这些,朱小伟涌出了强烈的保护欲:“没事,以后我带着你玩,谁要是敢笑话你,我帮你揍他。”宋义只是笑笑,倒觉得这人有些傻得可爱。 课后,宋义少不得被班里同学慰问,10岁左右的孩子都好奇的很:人真的会失忆?真的会什么都不记得吗?一个个都想着各种点子让宋义记起他们是谁,最后又都被朱小伟给大声轰走了。用他的话说:从现在起我要保护你。说这话的时候,稚嫩的脸上一派严肃,貌似在做一件伟大而自豪的事。 宋义盯着他看了一会,“扑哧”一声笑出来,立刻让朱小伟觉得自己被藐视了,严肃的小脸立马垮了下来。 ☆、3 儿时的弹珠 “宋义,明天放假,到我家来玩吧!我有新买的弹珠哦,还有两颗米色的呢。”话中带着一丝期盼,看着那双闪着希翼的目光,宋义不由得点了下头。 周六一大早,宋义就被窗外的一阵大吼吵醒了:“宋义,宋义,快起来了,都几点了!”这一嗓子,震得周围鸟兽飞散,杀伤力可想而知。 无奈,只得离开温暖的被窝,慢腾腾地起床打扫个人卫生,再慢腾腾地吃着宋妈给他留的白粥,煮鸡蛋和拌黄瓜。嫩绿的黄瓜,加点盐,味精,糖,再搁点醋,最后再撒上些香菜和蒜末。看着就食欲大开,一顿简单的早饭,愣是让宋义吃出了鲍鱼海参的味道,引得朱小伟馋虫都出来了,差点忘记来宋义家是干嘛的。 在朱小伟越来越恐怖的眼神中,终于加快了速度,三口两口解决了,出发去他家。“真是的。是说好去你家,又不用一大早就去吧!”“还早,都九点多了好吧!”朱小伟翻了个白眼“以前每个星期天,你都是老早过来找我玩了。”说完,顿了一下,又急忙道歉:“对不起啊,我忘了你不记得以前的事了。”对于宋义失忆,朱小伟是愧疚的。 “没事,反正又不是我的记忆。”宋义吐槽道。 “你嘀嘀咕咕什么呢?” “哦,我是说不记得也可以重新熟悉的嘛,有空你多跟我讲讲以前的事吧。” “嗯,包在我身上,谁让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呢!”傻子一样的朱小伟就这样认定宋义果然还是离不开他的。 朱小伟,人如其名,长得比较伟岸,才十岁而已,就已经有1米35的个子了,相较于宋义的1米26,可以说是相当伟岸了。而处于这个年龄,正是人烦狗也嫌的时候。每天调皮捣蛋,惹是生非的本事都是无师自通的。原来的宋义和朱小伟恰巧都处于这样一个年龄段里,而且是组合型的,杀伤力叠加在一起,更是无人能及。 于是,周围的人经常可以看见某个养鱼的邻居拎着俩熊孩子,找上门来,要求赔偿被他们烤吃掉的鱼钱,或者,又一个邻居上门来要被他们拔掉的棉花苗钱,又或者,其他人的塑料薄膜钱,修理围墙的钱……. 看吧,有这样的孩子,做父母的头疼程度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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