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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变动,甚至出现少许误差。记忆本身就是会骗人的。比如过去破获案件,往往依赖于目击者的指认。可事实证明,目击者的记忆会出现偏差,且几率并不低,因此导致许多人含冤入狱。正因为记忆不可靠,客观证据,比如脱氧核糖核酸,即DNA,在后来的案件中才会被更加看重。 像管琴这种前后说辞高度一致的情况,通常会在背书时出现。 律师团队和公关团队曾经多次电话联系,也尝试过登门拜访,都以管琴的拒绝沟通告终。如果直接沟通无法实现,那么或许可以沿着管琴的生活轨迹,从侧面寻找突破口。阮宵暗暗想。 作者有话说: 试试看能不能连更到完结!!!!!!!!!!Fighting!!!!!!!甜小葵!!!!!!!!!!! 第五十四章 齐煊从早上送阮宵出门后,就被圈在了家中。读书那会儿他喜欢呼朋唤友,总也闲不住,被人喜爱和簇拥,总是充实的。后来当了外科大夫,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一天都有人生病,更是没办法闲。他已经记不起上一次像这一天这么清闲,没有事情做,是什么时候了。高速运转的齿轮骤然停滞,难免空落落的没有着落。因为这种不光彩的理由,从被捧着的万人迷到过街老鼠万人嫌,又有从山巅坠落的落差,失重感令他眩晕,使他感到现实中正在发生的是扭曲错位不真实的。从一呼百应,到怎么解释都是错的,也用不了几个月的时间。 齐煊现在站在风口浪尖,解释就是狡辩。他是处于漩涡中心的人,可现在的他偏偏除了等待,什么多余的事也不能做。人一旦闲下来就会多想,想别的他心烦,干脆就想想阮宵。与阮宵有关的事,哪怕是吵架拌嘴,都是颇有趣味的。记忆碎片一抓一大把,齐煊想起的事大多都是些风马牛不相及的小事。他们刚刚开始正式约会的时候,有一回阮宵不小心吃东西吃到了裤子上,瞬间就留下了脏污的痕迹。阮宵那时脸皮特别薄,还挺要脸的,大约是觉得这个错误太不像样,登时大窘,脸上就像被烤熟了一样红扑扑的,一个劲儿地擦。彼时的齐煊还是看戏的心思,好整以暇地看着阮宵,十分玩味。美人不愧是美人,再窘迫也是好看。阮宵的耳垂尤其红,像是熟透的红果儿。熟透的果子都是采来尝一尝的,确实不出所料,又软又烫。 阮宵还是一个有仪式感的人。从前他们还是情侣关系的时候,什么情人节,纪念日,他都记得。齐煊很少记这些,他觉得一天天的都是一样的日子,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事?除非是那一天有二十五个小时,才姑且值得纪念。那时候他身边总是有很多有意思的人和好玩的事,日子本身并不能让他起什么别样的波澜。 齐煊至今都记得那个初夏傍晚,对于齐煊的不理解,阮宵安静了半晌,淡淡地道,时间并无差别,节日并不特殊,使它们变得有意义的是一起度过的人。他的声音混在初夏的微风中,往齐煊的心坎上吹。斑驳的树影映在阮宵的瞳仁,随风摇晃,一如齐煊那一刹那的心动。 阮宵一如既往地在那些大大小小的纪念日准备好礼物。有时是订做的蛋糕,有时是精美考究的手表。他从来没有要求过齐煊也同样记住这些,仪式感好像是他一个人的习惯。即便后来他们不再是情侣关系,阮宵也依然会认真对待那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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