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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记得签收。” 我做了一上午的运动,中间休息了不到一个小时。后果的话可能第二天我的腿、胳膊上的肌肉群都酸疼。 快中午的时候去洗澡换衣服,出来的时候觉得阳光有些耀眼。最热的时候过去了,最近又连着下了几场雨,天气凉爽了很多。 步行回家,在外面解决了午饭,回家之后觉得脑子有点空。 下午的时候王舰打电话过来,约了几个朋友去唱K。我有点累,但还是去了,王舰的性质很高,来的人除了于城和一个不怎么熟的男同事林谦,其他的我一男一女我不认识。我有点好奇,拉过王舰问:“怎么这么多人?” 王舰指着那个姑且叫得上女孩的说:“那是林谦女朋友,”然后她嘴角一弯,红唇魅惑一笑,“那是我的小男朋友,方铎。” 我推了她一把:“开玩笑,多年轻,也就二十多岁。” 王舰点了点头:“唔,还在上大学,大二,不,大三。” 我说:“少祸害人家祖国的花朵啊。” 王舰来的时候喝了点酒,她嗤笑了一声:“我自诩年轻,遇到这种还不是一巴掌打回原形?” 我没懂她话里的意思,于城已经过来了。那个女孩很温婉,小鸟依人地挽着林谦手臂。林谦是很文静,斯斯文文的男人,话不多,可是看着很稳。女孩是娇小类型的,两个人看起来很般配。 于城穿了一身休闲服,不再是西装革履了,看着优雅闲适,他的外套搭在手臂上,微微笑着,我看了两眼,赶紧转移视线。 点好了包房,进去就是狂魔乱舞的世界。 快要晚上了,林谦和他女朋友是吃了饭来的,于城也是,叫的酒基本被我、王舰和方铎喝了。方铎是个有点害羞的男生,可能是见到陌生人的缘故,他不怎么说话,可是眼睛是亮的,尤其是听到我们谈到某些工作上的事,尤其王舰扯皮的时候他听的眼睛都不眨,看得出他对王舰很崇拜,可是没有爱欲在里面。我放心了。 于城拿着一直啤酒,我拿过一支跟他碰了碰。 “怎么不唱歌?”于城问我。 我说:“我会的都是老歌。” 确实是老歌,以前的时候我喜欢过□□、阿杜,但最喜欢的还是林志炫,磁带听了一盘又一盘,那时候林志炫还很火,我很喜欢他的,总是忘情地跟着唱。那时候磁带听多了会坏掉,磁带掉出来,要用手指转着带齿的圆圈把多出来的转回去。有时候坏掉的磁带拿来玩,里面的磁带能拉很长很长。我听坏了三个收音机,可是后来磁带找不到了,收音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丢掉了。 “想什么呢?”于城见我出神,手在我面前挥了挥。 我忙回过神,说:“没什么,我不会唱。” 于城说:“你的声音挺好听的,唱歌应该很好听吧?” 我的心又开始激烈地跳动了,我喝了酒,此刻我全身的细胞都恨不得大叫:我会!我会! 方铎唱完了一首,我觉得很好听。王舰拍了他的脑袋一下子,然后对着话筒大吼:“不错啊!” 方铎不好意思地笑笑。 然后王舰把话筒往我手里一塞:“唱!发泄一下,死不了人算我的。” 我说:“去你的。” 转身对上于城的目光,炫丽的灯光下,他的眼神像一汪海。我说:“我唱,听不懂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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