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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工作日的早上八点都是出行高峰期。 沈清宵住的地方离公司不远,但她仍旧加入了车流大队,虽说她家楼下就是地铁站,但她在经历过一次地铁早高峰之后,就再也没有在上班时间挤过地铁了。 一群人站得密密麻麻拥堵着,她被推搡着上了车,又被人群挤下地铁,站在车里的时候,她感觉自己像块压缩饼干,前后夹击,她连脚被人踩着,都挪不开步。 这种体验,一次就够了。 把车停在公司的地下车库,沈清宵上了电梯。 很快,电梯在第十九层停了下来,沈清宵在办公位上刚坐下半小时,送花的外卖员又准时来报道了。 沈小姐,您的花,请签收。 今天送来的是香槟玫瑰,粉白的玫瑰散发着淡淡幽香,玫瑰四周用满天星点缀着,浪漫十分。 沈清宵接过外卖员递过来的卡片,签上自己的名字:签好之后,麻烦帮我把······ 扔了是吧?我知道的,这都已经扔了快两周了,不要怪我多嘴,沈小姐,这些花长得这么好看,看包装也值不少钱,每次都扔了也怪可惜的。 年轻女人扎了个马尾,穿着一身白色西装,脸上抹了淡妆,精致小巧的五官,看起来有些稚嫩,但浑身散发的却是生人勿近的气息。 是个漂亮迷人的女人,但对待追求者也太无情。 沈清宵不以为然,甚至好心提议道:你要是喜欢可以拿回家送给女朋友。 外卖员一听这话,连连摇头:这我可不敢,吞拿客户的物品,万一被逮到,我这工作就没了,为了一束花倒也不至于。 帮沈清宵扔花已经是危险操作了,但好在沈清宵每次都在签收订单之后,再要求他把花拿去扔了,这样也算不上是违规操作。客户提出要求,他一个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于工而言,他没有理由拒绝。 沈清宵一边签字一边低声道:是啊!为了花,不至于。 再次打发走了外卖员,沈清宵觉着这不是个办法,特别是回办公室路过茶水间的时候,她不小心听到了同事的闲聊。 你们说这每天给沈经理送花的是谁啊?沈经理竟然一次都没签收过,除了第一天拆开卡片看了,之后的签收连花都不碰,甚至看都不看,签下名字就让送花的把花扔了。 可能是前男友吧! 为什么不是追求者? 说你笨你就不聪明,什么追求者能让沈经理这么反感?但凡面子上过得去的,再怎么送花,也不至于沦落到垃圾桶的下场,但是前任就不一样了,你们女人一分手,但凡现任变了前任,那男的秒变活死人,哪次提起对方不是坟头草都三米高了? 你还挺了解女人嘛,那你有前任吗?在你前任眼里你的坟头草有几米了啊? 哎,说沈经理呢,别扯我啊!我没前任,我和我初恋女友好着呢。 不是吧?你还初恋这么纯情啊?你女友照片拿来看看呗! 凭什么给你看? 哎呀看看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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