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阎罗 (第2/4页)
头血即为不死药,自那之后,纵使狐族举家藏入深山,也会被寻出,尽数屠灭。 她缓缓蹲下,垂首看着成山白骨,久久不能言语。 此坑,即是黄初二年时,魏帝曹丕屠尽邺城中狐族之后所挖。长寿寺,即是为镇住坑中冤魂所设。这寺内所有佛殿,皆是地藏殿。 安府君拉起她:这狐冢的禁制,是当年造出丰都鬼市的九尾狐所设,唯有九尾狐后裔可开启。如今,世上能进入狐冢的,除我之外,只有你。他眼中感情复杂。 他握住她的脖颈,将她带向自己,黄金瞳孔里倒映着她的脸。人与狐走得近,从古至今,都没有好下场。 她忽地想起王将军,想起那年他从山中将她带出来时,王将军脸上的泪与她阿娘长跪不起的身影。 阿娘不随王将军走,或许不是不愿。她能预知未来洞达阴阳,早已看见二人的结局。 她心中有瞬刹的动摇。安府君将她扣在怀中,像抚摸幼狐一样拍拍她的头:阿容,我后悔带你入皇城。你不在时,我很寂寞。 她努力挣脱安府君,看定他眼睛,问道:随你回去,是不是再不能回鸾仪卫,再不能做中郎将,只能做丰都市府君的的门客,替你继续杀人? 安府君一只手钳住她的下巴,眼中火光燃起:我给你的,亦能收回去,包括这张假脸,与安定公主赐与汝的假封号。阿容,离开我的庇护,踏出丰都市你便是人人可欺的蝼蚁,别说复仇,连能否活到明日都未可知。 两人都沉默了一瞬。安府君有些许懊悔,松开了手。她却轻笑一声,伸手从腰间取下一把佩刀。 是三年前初来丰都市时,安府君赠给她的错金弯刀,她一直带在身上。 从前,我听阿翁讲,有一只蝼蚁,想见天下之大。同伴皆嘲笑他,说他痴心妄想。纵使能从洞里出去,顷刻间也会被踩死。 她将刀从刀鞘中抽出,将刀柄递给安府君。 可那只蝼蚁还是走了。他说,见过了天下之大,就算被踩死,也心甘情愿。 她后退半步,朝安府君深深行礼,随即半跪在地,抬头时神色坚定:容某便是那一只不知天高地厚的蝼蚁,从前一心想着复仇,不知天下之大,如今我心意已改。容某身无长物,不知如何报答府君救命之恩。若是今日取我的命,或是收回这张脸,能了结你我的旧债,容某愿意。 安府君摩挲着手中刀柄,眼中火焰炽盛。阿容,你当真不念三年情分,要与我一刀两断? 李知容垂下眼睫,点了点头。 半晌,安府君才冷笑一声,说了声好,却将刀放回她手中。 她抬头时,眼前又被蒙上了绸布。安府君的声音在她耳边,是听不出感情的平静: 丰都市不是想来便来,想走便走的地方。纵使我要放你走,汝也需凭本事闯过十殿阎罗。 她依稀听十三娘子讲过,丰都市的刺客若是要金盆洗手,要过十道鬼门关,即与丰都市身手最好、异能最强的十位杀手比试,活到最后一关的,才能离开。她从前一心要变强,却没想过自己也有渴慕被地上阳光照耀的一天。 从未有杀手能在十殿阎罗手下活着出去。我本不想你死。可若你心意已决,便成全你。 她双手冰冷,却不发一言。安府君带着她走出墓道,金铃声响彻寰宇,她眼前被血色光芒覆盖,睁开眼时,已站在再熟悉不过的、丰都市安宅的院中。 此时丰都市外,月上中天,鸾仪卫所内灯火通明。李崔巍穿着绯色官服高踞堂上,闫知礼等人坐在他下首,眉头紧蹙看着李太史和他手中拿着的桃红洒金的拜帖。 李太史,你真要去赴太平公主的鸿门宴? 闫知礼眼皮发青,似是几夜未曾合眼。以日前所得南市账目,要算清近来数月两京商道变化,恐怕还需些时。你若此时去,恐是羊入虎穴。 李崔巍笑了笑,朝闫知礼安慰道:公主给鸾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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