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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被阿炫踩过的声音,马立非提醒自己放松,可惜事与愿违。阿炫的动作与本人的容貌迥异,蛮横而霸道,很快就把马立非整得差点连呼吸都忘了,身体上的感觉一下被点燃,马立非被自己吓得不轻,用力扳开阿炫。 那孩子绯红的双颊,柔软湿红的嘴唇,冷不丁得又给了马立非视觉上的冲击,他不得不别开头,苦笑:“别继续了,我们……没准备好。” 阿炫略略有些迟疑,他也是声如蚊讷:“好……好的……不过我刚才好像……有……” 马立非一下子明白过来,却不知怎么应答合适,只好随口敷衍“我泡咖啡去”,溜进厨房。 这些事,在阿炫兴致盎然得去帮新来的酒保调制鸡尾酒的时候,马立非统统倒给了老板,他在吧台上抱头唉声叹气,却换来老板狠狠的嗤笑:“小马,晴晴说你是没错的,胆子又小又矫情。” “什么话!”马立非反抗。 “你居然还中途喊停?脑子有没有问题啊?不知道合适不合适,就先通过这种方式交流下不是刚好吗?难得这么顺风顺水的事,你简直是白痴!” 老板的话毫不留情,堪称刻薄,马立非大张着嘴,想要反击,却悲哀得发现没有弹药。 最后的最后,他挤出来一句类似□□的抗辩:“他比我小十岁,我真有点下不去手……” “神经病,你没反应吗?有反应就少装得像个virgin。”老板不依不饶得嘲笑。 马立非没词了,暂时接受自己是个“神经病”的结论。 至少,经过这一天,他算是明白,他并不排斥阿炫的亲热,如果是在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他完全是可以和阿炫一鼓作气得做到最后。 既然身体能接受,内心应当也是可以的——也许对某些男女来说,sexual intercourse不过是互相交换器官使用而已,但有些人却做不到。 随随便便找个人上床这种事情,只能存在于马立非的幻想之中,就如方晴晴曾说过的,和一个不晓得什么路数的人睡觉,会有自己吃亏的感觉。就算此需求的档次与吃喝拉撒睡同等,不涉及伦理道德,但,马立非觉得还是自己解决比较干脆利落、不留后患。 绕了大半天,马立非头脑算是清楚了些许。 老板适时得往他头上狠狠一敲,用老师教训冥顽不灵学生的口气道:“少皱着张脸,看着像七老八十的老头,快去把那小孩弄到手,你这人的毛病就是想得太多,做得太少!” ☆、第四十四章、不速之客不请自来 第四十四章、不速之客不请自来 即便马立非乐意化身为狼,将阿炫吃干抹净骨头渣滓都不留,现实却是实实在在的□□,冷不丁要放上胆战心惊的一枪,让人饱尝生活的琐碎——对,谈不上冷酷,只是鸡毛蒜皮玻璃渣子碎一地的情形。 马妈妈在接下来的一周里足足给马立非打了七个电话,所有话题的内容除去周日那遭异常相似:非仔你个小衰佬,你到底还结不结婚?拖到年底了你倒是给你爸妈一个准信啊……说到最末,必定是一声叹息,母亲言,生块叉烧都好过生你。 马立非对这约定俗成的比喻一直疑惑不已,为什么是叉烧?他更爱吃烧鹅,可以吗? 但到了周日,情形却有变,按照墨菲定理一定不能是照着好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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