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情人 (第2/4页)
气的陈妈差点打她的手板,却又心疼,最后也只能无疾而终。 这十几年来,她哪儿见过小姐拿起过针线? 不过转念一想,这打毛衣是个近两年才兴起的时髦玩意,也许小姐也就是一时兴起。 “小姐,您让我教您绣绣花还行,打毛衣这种新鲜玩意儿,我恐怕也不在行呢。” “你看看,我这儿有本,有图有文,以你的刺绣功底,加上我的理解能力,定能学会。咱们就从最简单的学起,就……就打条围巾好了。” 季沅汐说着,便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来。她边给穗儿念,边指着图让穗儿看。 “小姐,那待会儿咱们上街挑点毛线,再买两副毛线针。”穗儿听着听着,也对这打毛衣起了点兴致。 主仆二人兴致匆匆地从南京百货大楼里淘到了她们所需的东西回到了公馆。 “咦,小姐,为什么要挑个黑色的毛线?”穗儿拿起这乌黑的羊毛线端详着。 “哦,给乔景禹的。”季沅汐若无其事的翻着手里的。 “原来如此,我说我家从不拿针线的小姐,怎会突然兴起想着打起毛衣来?” 穗儿咯咯笑着,拿着这黑毛线不怀好意的在季沅汐眼前晃了晃。 季沅汐红着脸夺过她手里的毛线道:“我不过是觉得他总让人给我送书,我也没什么好送他的,心里有些过意不去罢了。” “小姐,您这主意真是极好的。咱姑爷啊……什么也不缺,小姐现下就开始打,等到了秋天啊,姑爷就能日日将围巾戴着,如此一来便也能日日想着小姐了。” 穗儿说着便拿着针和毛线开始起了头。 就这样,季沅汐每晚吃罢晚饭,便上楼窝在床上,打起了毛线。 因她这方面着实没什么天分,总是会漏掉几针或是多了几针,便又拆拆织织的。六天下来,大概也就织了两个手掌的长度。 季沅汐侧身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了这短短的半截围巾。 这黑色看着真是像极了乔景禹墨色的眼眸,却比他冷清的眼神里要多出许多温暖。然则,他面皮生的白净,只有这黑色既稳重又能衬他。 季沅汐嘴角噙笑,轻抚着手里的黑色围巾,仿佛眼前就是他已经戴上的样子。 正沉浸在幻想中的季沅汐,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汽车声。 她掀开被子,光着白嫩的小脚三两步跑到了窗边。只见乔景禹的车子正驶入大门。 她眼角带笑,贝齿轻咬着下唇,忙不迭地跑到衣柜前找到那件昨日新买的豆绿长袖连衣裙。 绿色的裙子衬得她肌肤似雪,两颊微红隐隐透着少女含羞的心事。 一头如丝缎般的墨发在她灵巧的玉手下,三两下便被束成一股长辫,发尾用墨绿色的丝绒发带系着,宛若一只驻足在她发辫上的墨绿蝴蝶。 正欲开门出去,突然想起床上还未打完的围巾。复又转身回去,迅速地将散落在床上的物什塞回床头柜上的抽屉里。这才放心地出了卧房门。 刚走到楼梯处,便发现自己怎的如此大意,光着脚就跑了出来。正想再次回屋,便看到一个女人挽着乔景禹的胳膊走进了乔公馆的大门。 季沅汐愣在了原地,心口微痛,不知所措。 乔景禹抬眼便看到了站在楼上发怔的季沅汐。 一身豆绿连衣裙,让她看起来愈发白净水灵,双眸剪水,一如初见。 只因前些日子的短暂温存,更让他在这十日里,每日都经历好几遍抓心挠肝的想念,夜晚尤甚。 此时看到这水葱似的人儿就近在咫尺,却不可得,心里便似蚂蚁爬过般,酥酥痒痒,异常烦躁。 正欲开口,目光便落在她光着的一双白嫩小脚上。 乔景禹略微一愣。 季沅汐这才想起自己还光着脚,也没想过先和来人打招呼,便径自转身回了屋。 “也好,这般情形,自己也不知该开口说些什么”乔景禹长吁一口气,心里暗自嘀咕。 公馆众下人见乔景禹回来,还带了位标致的小姐回来,不由地都往楼上看了一眼。复又装作没事的样子,都上前与乔景禹问安,端茶递水,各司其职。 “这位是沈小姐,这些日子会住在这里,把楼上挨着我书房的那间客卧收拾出来,一应用度不得怠慢。” 乔景禹清冷的声音,让人心生敬畏,众人皆低头应是。惟有穗儿紧咬着双唇,用眼角风恶狠狠地瞪了沈佑君一眼,才随众人一起退下。 季沅汐光着脚回到卧房,并没有忙着找鞋穿上,而是神情恍然地坐到了梳妆台前。 “还是把情人带回来了……” 她对着镜子,冷笑了一声。 PS: 孟德的小公主:好端端的,穿什么绿色?这下醋坛子要翻啦!快逃呀! 何进: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啊!我得赶紧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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