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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桐你人呢?”季文然不耐烦地开口。 “我和程先生在东湖。” “你知道不知道我多着急,我他妈的还以为你被拐卖了!”季文然气势汹汹。“你好好地跟他去东湖做什么?你他妈是我助理还是他助理。辛桐,我跟你说,我要生气了!” 程易修在辛桐耳边问:“他说什么了?” 辛桐捂住手机,悄悄告诉他:“说你是拐骗犯呢。” “我要是能拐走早就拐走了。”程易修龇牙。 那一侧的季文然缓了口气,问辛桐:“他不呆房间里打游戏,去东湖干什么?” “找……灵感。” “找他祖宗的灵感!他连梵高和高更都分不清楚!” 辛桐就料到季文然会说这话,更要命的是程易修居然还凑到手机边冲他挑衅:“反正我们私奔了,你有种过来啊。” “去你妈的,她是我助理!” 辛桐一把将程易修推出去,心想:你可赶紧闭嘴吧,别火上浇油。 “你们呆那儿别动,我把蛋糕吃了就来!” 辛桐听了急忙叮嘱他:“哎!桌上的蛋糕切下去会流巧克力酱,别弄脏手。奶茶放在小冰箱里,芝士奶盖加珍珠仙草冻,喝前摇一摇。” “哼。”季文然气冲冲地挂断电话。 程易修挑眉,得意洋洋地冲辛桐说:“季文然就是个三岁小孩。” 得了,你俩都是幼稚鬼,谁也别嫌弃谁,辛桐翻了个白眼,在心里碎碎念。 他们在湖边的星巴克坐下等季文然,是之前坐过的星巴克,甚至坐在同样的座位。程易修喝着冰冰乐,声音明快地冲她讲述自己的话剧,那个辛桐还记着的关于陈柳和云桐的悲剧。他们相遇,而后分别,多年后一个老年痴呆遗忘一切,一个却还记得细碎过往。 多巧合。 程易修说着故事,哼了两下歌,他唱:“写歌的人已忘情,听歌的人徒伤心,爱恨嗔痴,谈不上传奇。”是辛桐似曾相识的曲调,他在很深的夜晚为她弹过。 “故事里的那首歌,”程易修对辛桐说,“我写的。” 辛桐拨弄了一下鬓发,轻轻问:“蛮好听的……叫什么名字?” “故人来。”他说。“跟话剧搭配。” “是嘛。”辛桐呢喃。“真有趣。” 一句“与君初相识,恰似故人归”,一句“写歌的人已忘情,听歌的人徒伤心”,皆是谶语。 “看你表情好像是不喜欢。”程易修道。 辛桐抿唇一笑,反倒严肃不少:“没有,我很喜欢这个剧情……你好好演。” “到时候给你票。”程易修说。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去演话剧……经纪人给他递的这个本子,他原是没在意的,结果偶然间拿起就决定去了。 程易修这家伙唱歌随缘,拍戏随缘,所有的炒作绯闻都被傅云洲压死,自己还不接受一切把嘉宾当猴耍的综艺真人秀,现在话剧又式微……看来他注定是没名气的家伙。 正当他们聊着话剧角色,辛桐突然瞧见远处季文然快步走来的身影,急匆匆的模样简直像被戴了绿帽子急着去逮情人的老公。 她偏头把这个槽点分享给程易修,结果得到了他进一步对季文然的嘲讽。 “得了,谁嫁他谁完蛋。”程易修道。“事儿逼还文青。” 打季文然加入这场对话,话剧茶话会瞬间上升了一个高度。虽然他事儿逼,但他是货真价实的文青,比学校教书的江鹤轩还货真价实。金钱让他有资本对艺术充满激情和雄心,压根不惧怕说出真实观点,政治正确在这家伙眼里就是狗屁……当然,也可能纯粹是性格原因。 相互调侃,交换意见的男人绝对迷人。程易修难得正经地去讨论这场话剧,时不时说两句嘴欠的俏皮话。季文然扬着下巴喝奶茶,趾高气昂的模样就是个盘着尾巴看落日的白狐狸。而夹在其中的辛桐仿佛棱镜,各有各喜欢的面,而她也在照应着对方的灵魂。 其实她压根不需要有人讨好。 她所爱的人应当如现在这般,投身于自己所热爱的一切,除了爱她,也爱别的东西,更知道爱他自己。有美丽也有不堪和丑陋……但真实。 待到日暮,云层被这场悠闲的谈话酿成泛紫的橙红,辛桐和季文然一起被程易修领去吃火锅……程易修怎么就这么能发现好吃东西呢?真是个谜。 饭桌上程易修突然说希望春天再来临杭东湖,那时候临杭杨柳依依、飞絮曼舞,苍白的湖水泛出碧玉般的色泽……会比现在美。辛桐捂住脸,只道自己被辣椒熏到眼睛,她说这话时言笑晏晏,眼睛悄悄地、悄悄地落下几滴泪。 饭后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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