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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个书生。乔家虽比不得有权有势的周家,可在这眠城里也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作为乔家的独子,这乔誉自然也是个捧在手心上养大的娇贵儿子。 可他偏生不好好依仗着家世当个彻头彻尾的纨绔,不但吟得了诗,舞得了墨,还长了一张温润如玉的脸,成了眠城众多姑娘爱慕的对象。 乔誉的名儿沈春花是听见过的,园中的姐妹们没有谁的心里不怀着一个乔誉郎。她那时只当他是个女人堆里打混的无赖,却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爱上这个无赖。 一曲终了,坐下的人用清响的掌声来表达自己的喜爱之意,一身素衣的沈春花含笑走到他身前,故意就着那日的事说道:“奴家样貌丑陋,幸而这嗓音还入得了公子的耳。” 乔誉一把将她搂过来抱在腿上,顺着她的语气感慨着:“这外头的人都说沈老板唱戏时不爱点亮灯,可我瞧见的却是明灯下一个嗓音婉转、貌如仙娥的美人儿,若非是这灯太亮,竟晃得我眼花了?” “不知这美人儿,公子可喜欢?”沈春花的一双藕臂圈着他的脖子,吐息若兰。 “我自然喜欢。”乔誉的话不是骗人的,沈春花听得出来,她不是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听得出哪些是虚情,哪些是假意,所以她漾开在唇边的笑也是真心实意的。 “若有一日我没了这般姿容,公子也会喜欢吗?” 乔誉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都说的极为认真:“我喜欢的人叫沈春花,她能唱出这天底下最妙的曲儿,水袖能挥出最动人的舞姿,她不会做饭,不会女工,她却能咏诗,能弹琴,能写一手漂亮的字,她是我心尖儿上的人,不是因为她的容貌,而是因为她就是她,独一无二,无人能及。” 灼灼的灯影中,郎才女貌的一对璧人瞧着彼此眼中的自己,情到浓时,千言万语都化作了一个缠绵的吻。 沈春花记得那日的戏散场后,他一直坐在座位上,任凭谁去请都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底下的人都说这乔公子怕是被自己的容貌迷惑住了,死赖着不跟走。 夜深后,乔家的人开始找上门,乔誉坐在那里恍然做了一场大梦,被人架走的时候,还断断续续的念着自己的名字。 自那之后,不管是不是沈春花登台,乔誉每晚都会坐在那个位子上,一坐就是一整夜。 没有人知道,那日的沈春花掀开白色纱幔的时候,他就像看见了天上的凤凰,海底的明珠,还有遥不可及的神女。他的心就从那一刻开始,遗落在了她身上,却不敢去要回来。因为他还没有想要怎么同她讲自己的这份喜欢,说轻了怕她感受不到,说重了又怕她不相信。 乔誉就这样坐着苦想了七个夜晚,这些夜晚他的怀中藏过娇嫩的鲜花,明淮居的玉簪、点翠楼的糕点、一柄蒲扇、一盒胭脂、一幅画卷,还有这个散发着暖黄色光亮的锦囊。 而从第三个晚上开始,沈春花便在暗处偷偷观察着他,她看见乔誉时而欢喜时而悲伤的脸,一下下的摇着头,又一下下的点着头,觉得这人怎么可能是姐妹们口中那个风度翩翩的玉面书生,充其量不过是个呆头呆脑的小白脸。 第七个晚上,沈春花决定吓一吓这个小白脸,叫他不敢再踏进自己的园子,于是她叫人熄灭了屋内所有的烛火。沈春花太熟悉这里,即使是在一片漆黑中,照样能准确的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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